便民服务亭便民服务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便民服务亭采购项目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招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附件3)。
6、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有过类似便民服务亭的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5万元,需提供有效的合同。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2019年04月30日至2019年05月08日每天9:00~11:00时、14:00~17:00时(工作日)。任何迟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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