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便民服务记录内容京京便民服务贴|明天起积分落户正式进入调京落户的阶段
“调京前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按照户口簿首页填写。请与调京前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确认登记机关名称及所在公安分局,以免有误。
“调京落户公安分局”及“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指的是在京落户地址所在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请了解后填写。
“调京落户地址”:如迁入在京直系亲属户内,需对照该直系亲属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填写调京落户地址。如新立户,需对照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地址填写调京落户地址。如迁入单位集体户,需与单位确认接收集体户口后,对照集体户口卡首页户口所在地填写调京落户地址。新立户和迁入集体户的需提前与所在派出所沟通,确认派出所名称及所属公安分局。
“调京前档案存放机构名称”:调京前档案存放单位(机构)应为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人档案已经存放在京内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可直接填写该京内单位(机构)名称。
“去函人力社保部门或人事主管部门”:指的是调京前档案存放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申请人档案已经存放在京内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的,可直接填写该档案存放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
子女现户口所在地与主调人一致的,请选择“是”,系统将自动带入户口信息。子女现户口所在地与主调人不一致的,请选择“否”,据实填写即可。
成功提交落户信息后,您可在“查看调京进度”页面打印申请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到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进行提交:
1.用人单位协助导出打印的《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表》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无需单位签字盖章)。
3.有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携带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到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
以上材料除《北京市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外,均需留存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需由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不能亲自前往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的,应签署《授权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前往办理。
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将通知您领取调京函件。您取得调京函件后,进入户口迁移流程。
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因尚未在京确定落户地址等原因暂时无法办理落户的,资格予以保留。请您在2019年10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调京落户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