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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便民服务有哪些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社区便民服务具体内容都有哪些知道的说下谢谢啦!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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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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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我局对便民服务大厅进行了资源整合,设立了劳务输出、就业援助、失业保险、小额担保等业务窗口,优化了各窗口的业务流程,实现了劳动保障业务的“一站式”服务。为规范便民服务大厅各项业务办理,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现将便民服务大厅各窗口业务内容及流程予以公开。

  发布用工信息,对求职人员予以登记,组织求职人员参加培训、考试、面试、体检,护送符合条件的求职人员入厂、安排上岗,并对被劳务输出人员进行跟踪服务。

  经办业务: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工调动手续、用工单位招聘登记、个人求职登记和企业用工备案。各项业务均不收取费用。业务流程如下:

  1、就业登记流程: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或副本)、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填写《个人求职登记表》、《就业登记表》及《就业人员花名册》(一式五份,法人单位就业的须加盖公章),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就业登记手续办理后,持《就业人员花名册》到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窗口、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窗口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窗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各窗口各留存一份《就业人员花名册》,不再填写相关参保花名册。灵活就业人员可持《就业登记表》、《就业人员花名册》及养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签订窗口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续。

  2、失业登记流程: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失业登记,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3、职工调动办理流程:职工在窗口领取并填写《工人商调表》,由调出、调入单位盖章后交到本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出具《职工流动介绍信》,转移职工档案。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4、用工单位招聘登记流程:用工单位向窗口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招聘简章一份。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在报纸、电视、劳动保障网站、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发布用工信息。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5、个人求职登记流程:个人携带身份证填写个人求职登记表交至窗口,窗口根据求职人员情况推荐就业单位。承诺时限为求职登记即时办结,对就业岗位不挑不拣的10个工作日内推荐就业。

  6、企业用工备案流程:用人单位在窗口领取并填写《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备案表》,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花名册按规定进行企业用工备案。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经办业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备案、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各项业务均不收取费用,业务流程如下:

  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备案流程: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书面申请和经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意见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备案表》到本窗口办理备案手续。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2、公益性岗位开发流程:用人单位向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推荐符合援助政策人员,用人单位与援助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后,将合同书和援助人员《再就业优惠证》一起交到窗口备案。承诺时限为20个工作日。

  3、公益性岗位补贴流程:用人单位在每季度末填写《济源市就业再就业资金补贴审批表》,与本季度职工工资表和参保证明(缴费单据)一并交至窗口,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照台帐人数审核补贴资金,经局领导批准后,报市财政局将资金核拨用人单位。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

  4、《再就业优惠证》发放流程:劳动保障事务所将申请领取优惠证人员的相关材料交至窗口,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加盖钢印和公章后交劳动保障事务所发放给本人。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1、代收代缴医疗保险流程:下岗失业职工、自谋职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在通过本大厅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窗口或医疗保险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医疗保险接续手续后,自次月起携带《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在本窗口按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2、公益性岗位人员代理流程:公益性岗位人员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并将其养老保险转入公益性岗位帐户,自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当月起,由用人单位在本窗口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合同到期后,本窗口为其办理失业手续。档案保管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年,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1、代收代缴养老保险费流程:下岗失业职工、自谋职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通过本大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窗口或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服务大厅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后,自次月起在本窗口按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2、申报社保补贴流程:在当年年底前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且持《再就业优惠证》(须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按规定在本窗口申报社保补贴,不收取手续费。承诺期限为即时办结。

  经办业务:接受参加代理人员申请、接收参加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发放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按规定办理参加代理人员退休手续和出具各类相关证明。业务流程如下:

  1、参加代理流程:参加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工人商调表》,到原工作单位或失业部门提取本人人事档案,填写《职工同城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表》,并到社会保险管理局以及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转移手续,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发放《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参加代理人员可持代理手册申请出具各类相关证明。档案保管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年,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2、参加代理人员申办退休流程: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参加代理人员于当月15日前提交书面退休申请,代理机构实行预约告知制度,办结退休手续后,通知本人领取《退休证》。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经办业务:失业金发放、失业人员申请退休、失业人员死亡待遇发放、失业人员住院医疗补助审核发放和失业金停止发放。各项业务均不收取费用,业务流程如下:

  1、失业金发放流程:失业人员在其待遇审核完毕并办理完失业登记后,持《失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失业金医疗补助金审批表》、求职登记表在本窗口申请领取失业金。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2、失业人员申请退休流程:到达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在当月15日前申报退休申请。为失业人员办理完退休手续后,通知失业人员领取《退休证》和退休待遇。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3、失业人员死亡待遇流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由其家属持申请书、户口薄、死亡证明、火化证、失业证和身份证等材料在本窗口申报,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发放死亡待遇。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4、失业人员住院医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住院治疗的,由其本人或家属持本人申请、户口薄、入院证、出院证、病历复印件、报销单据、失业证和身份证等材料在本窗口申报,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发放住院医疗补助。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5、失业金停止发放流程: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持失业证在本窗口申报办理失业金停发业务。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理。

  经办业务:失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终止失业保险、转移失业保险。除按规定征收失业保险费外,不收取手续费。业务流程如下:

  1、失业保险参保流程:单位整体参保的,由用人单位将职工花名册(包含电子版)、工资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准备齐全后报本窗口,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已参保单位新增人员参保的,由参保单位将新增参保人员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报本窗口,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参保的,由参保单位或本人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报窗口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须先在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窗口办理失业金停发手续),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2、人员信息变更流程:参保单位需办理单位人员停保的,持基金手册、停保花名册等资料在本窗口办理停保手续。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3、终止失业保险流程:参保人员死亡的,参保单位持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单位证明、基金手册等资料在本窗口办理终止失业保险手续。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4、转移失业保险流程:参保人员调动单位的,参保单位或本人持基金手册、调动介绍信、保险关系转移单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单等资料,经审核后办理转移失业保险手续。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经办业务:个人账户信息查询、医保IC卡修改密码和挂失、单位变更人员信息、终止或转移医保关系、灵活就业人员接续医保、征收保险费和单位参保资料受理。除按规定征收社会保险费和医保手册、IC卡工本费外,不收取手续费。业务流程如下:

  1、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流程:参保人员持本人IC卡在本窗口查询个人账户信息。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2、医保IC卡业务流程:修改密码的,持本人身份证、IC卡在本窗口对IC卡密码进行修改,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挂失补办IC卡的,持单位证明和身份证在本窗口申请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承诺时限为五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为IC卡工本费10元。

  3、单位变更人员信息流程:参保单位新增参保人员的,参保单位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交本窗口,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医保手册工本费收费标准为1元、IC卡工本费收费标准为10元,承诺时限为参保、缴费即时办理,一个月后领取医保手册和IC卡;办理停保业务的,由参保单位持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开除、参军、上学、判刑等相关证明资料和停保登记表在窗口办理,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办理续保业务的,由参保单位持续保申请表在窗口办理,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办理缴费基数变更业务的,由参保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并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在窗口办理,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4、终止医保关系流程:参保人员死亡的,由参保单位持死亡证明、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本窗口办理,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5、转移医保关系流程:参保人员同城调动的,参保单位持调动手续、同城流动医疗保险接转单在本窗口办理。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6、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接续流程:灵活就业人员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手册、医保手册、IC卡、身份证等资料在本窗口办理,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7、单位整体参保资料受理流程:用人单位将参保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交窗口工作人员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内部运转至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承诺时限为即时受理。

  8、征收保险费流程:除财政全供单位的缴费业务外,其他参保单位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的缴费业务、离休医疗统筹金的缴费、单位新增人员的补缴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大额保险费的缴纳业务在本窗口均可办理。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核对本单位参保信息后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参保人员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后报窗口人员,经审核后填写职工个人补缴养老保险费计算单,经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字后办理缴费手续。除按规定征收养老保险费外,不收取手续费。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经办业务:养老保险帐户查询、新增人员参保、本地流动(转移)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接续(恢复)、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费补缴和离退休人员死亡申报受理。除按规定征收养老保险费外,不收取手续费。业务流程如下:

  1、养老保险帐户查询流程:参保人员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或相关参保资料可在本窗口查询个人账户信息。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2、新增人员参保流程:参保单位或个人将新增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按规定准备齐全后交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发放养老保险手册,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3、本地流动(转移)养老保险流程:参保人员在我市范围内调动单位的,参保单位或本人将身份证、《职工同城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一式三份)交本窗口,经审核对无欠费的办理转移养老保险手续。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4、养老保险接续(恢复)流程:参保单位或本人将身份证、《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表》(一式三份)交本窗口,经审核对无欠费的办理接续(恢复)养老保险手续。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5、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费补缴流程:参保人员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或其他相关参保资料交本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核查欠费情况并告知本人,经参保人员确认后打印《缴费单》,办理缴费手续。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6、离退休人员死亡申报受理流程:由死亡人员家属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后交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手续齐全的,办理申报受理手续。承诺时限为即时办结。

  用人单位将申请退休、退职职工的相关资料提交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发放退休证,办理相关手续,不收取手续费。承诺时限为: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退休的2个工作日;特殊工种退休的4个工作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退职的,在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正式结论后4个工作日。

  申请人向经营地劳动保障事务所提交申请,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后交本窗口核查。经贷前实地调查后确认符合规定的,通知申请人每周二、周四(除每月25日至月末)在窗口办理放贷手续。不收取手续费。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审核合格申请的贷前实地调查,经实地调查符合放贷条件,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办理放贷手续的,放贷手续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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