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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安局便民网山西省出入境管理局推出便民措施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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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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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机关服务民生15条措施》,切实做好申请人加急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工作,省出入境管理局向各市出入境管理支队(局、、处)发出了《关于加急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3月1日起已开始执行。

办理加急证件,除正常按收取证件费外,不得另外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加急费。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邮递证件耽搁时间,对加急办证申请,凡属首次申请需由山西省出入境管理局制证中心负责制件的,申请人可在山西省政务大厅领取出国出境证件。

加急办证申请,受理、审批要严格按照工作时限行事。凡符合、手续完备的,受理、审批、数据传输工作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工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因紧急商务活动、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等紧急事务,需加急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的居民,该如何办理?3月4日,山西省出入境管理局局长文联生对此做出了解答。

文联生说,申请人因紧急商务活动、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等紧急事务,可凭邀请、入学通知书或其他与紧急事务相应的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市级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加急办理因私出国出境证件的申请。

文联生说:“加急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是我们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措施,但是申请人必须提供有紧急事由的相关材料才能提出加急申请,因为毕竟‘加急’占用了公共资源。”

市级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管理工作规范的,受理、审批辖区内居民加急办证的申请。窗口受理受理申请后,应当在申请人提交的出国出境申请表或申请材料档案袋的左上方作出标记或加盖“加急”字样章。受理、审批对加急申请,应当从速办理;对符合的申请,应当从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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