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消防打造优质高效便民服务体系[图云南省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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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申报人相关的和义务
建立“四项机制”。一是建立互联互通机制。消防办积极与土储中心、发改、规划、项目投资、招商以及有对应项目审批权的消防机构等部门建立互联互通机制,部门间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在项目选址、规划和图纸初步设计阶段消防机构提前介入工程项目,从源头上对选址、消防设计等方面进行指导,避免出现先天火灾隐患,确保后期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并联审批机制。新区重大项目到政务中心申报后,根据分配受理情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抄告消防部门,消防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按照行政审批要素要求及时跟进,实现审批工作“一站式”办理。三是建立协助办理机制。申报企业在通过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登记申报时,指定专人协助申报人员对申报表格填写、申报资料准备、系统填写申报等事项提供协助。申报成功后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凭证,对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并对申报流程和申报内容进行细心解答。四是建立倒逼提速机制。针对申报单位相关材料准备不齐全、无故拖延申报时间等问题,消防办主动转变思维模式,将“要我干”变“我要干”,实时通过电话、等方式敦促申报单位及时履行申报义务,倒逼申请行政许可单位提高申办效率。
实行“三项制度”。一是实行服务承诺制。按照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通过或公告向社会和公开作出“依法行政、警务公开、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十六字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明确首位接受咨询、受理项目的窗口工作人员、消防监督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接受业务咨询、项目受理、审批中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审批结束后,由首问责任人填写办理事项的办理结果,并将《首问责任登记表》送纪检部门。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对国家或省级重点建设工程、外资企业建设工程、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申报的消防安全检查和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的消防安全检查等各类急需办理行政审批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按照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明确办结时限。(杨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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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六项措施”。推行“一次告知、疑难论证、回访、按时办结、公信回告、监督”的二十四字便民利民措施,要求官兵在受理消防行政许可项目时,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使用固定格式文书,一次性告知申报人相关的和义务。对于行政审批等有争议的问题,采取召开疑难论证会的做法,邀请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技术咨询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措施,从源头上防止火灾隐患的产生。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通过变企业上门求助为消防主动登门服务,召开消防服务会、发放阳光警务回执卡等方式,及时帮助解决相关问题。所有消防监督执法法律文书的下发,必须在时间内及时办理。执法过程中适时邀请新闻参与,避免社会单位说情,同时也可以监督消防执法干部。截至目前,消防办共组织召开疑难论证会6次,主动上门服务11次,为单位企业解决问题60个。
云南省滇中产业新区消防办公室以服务新区产业发展为导向,始终把新区消防安全稳定,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主动将消防工作融入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建立完善服务举措,逐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应新区新形势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将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服务融入到了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