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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作为一种重要资源公司获取信息有多种渠道和方法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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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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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种重要资源,信息已成为现代经济社会竞争的焦点。由于信息关系着公司的成败盛衰,所以对于信息的争夺也日益激烈。这一方面要求公司的信息工作人员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灵活的头脑,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又不能使用偷盗或采用欺骗、胁迫以及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信息,侵犯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

  事实上,公司获取信息有多种渠道和方法。如通过公司年鉴、报纸剪报、杂志、产品介绍、咨询研究、专利档案、供应商报告、顾客报告等公开方法。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管理方法、营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况等。它们都是其权利人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和资金而开发出来的,对权利人具有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价值。

  侵犯商业秘密,是指不正当地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四种:(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三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仍从违法行为人那里获取违法得来的商业秘密,使用或者披露这些商业秘密。

  在现实中,大到跨国公司,小到我们身边的小厂,甚至小商贩,都存在着侵犯竞争对手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在判定合法与非法之间也并不是十分清楚。因此除了加深对法律的理解、明确司法解释、依法办事以外,还要求公司自觉遵循信息竞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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