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社会主义与信息资本主义:两种新社会形态对比研究
信息社会主义与信息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进入信息社会后的两种新社会形态。两种社会形态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生产关系不同、信息鸿沟是否可跨越和共同富裕是否可以实现。进入信息社会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虽然具有了信息时代的新特征,但是并没有根本改变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也成为了制约信息资本主义发展的根本因素。信息社会主义与信息资本主义的对比研究,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息化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启示。
作者简介:肖峰,男,哲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思想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信息社会主义;张坤晶,男,华南理工大学思想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信息社会主义。
信息社会主义与信息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进入信息社会后的两种新社会形态。我们知道马克思生活于工业文明时代,他不可能预料所有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展中的新变化,所以对于信息文明时代如何实现社会主义,以及社会主义如何进入信息时代,都是马克思主义在今天所需要回答的新问题,而“信息社会主义”的提出就是力求在马克思主义的原则上分析这些新问题,因此是马克思主义在信息文明时代的一种新研究和新发展。从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视角分析,可以将技术社会形态与经济社会形态合起来形成一个复合概念,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针对工业时代的资本主义提出了“工业资本主义”的概念,那么当社会主义处于信息时代时称其为“信息社会主义”也就同样符合上述的构词法。另外,从信息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关系角度分析,信息社会主义侧重于从技术文明的角度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展开,或者说,其最基本的原则主张是隶属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即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共同富裕但侧重于相关问题在信息时代的特殊表现,从而侧重于如何在信息时代实现科学社会主义的理想与价值,所以从本质上说信息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它是信息时代的社会主义,是彰显信息时代特征的社会主义,它的本质特征还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另一方面,学术界对于“信息资本主义”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末,美国著名的信息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在他的《信息时代》三卷本论著中认为,信息技术对资本主义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响,从经济到、文化,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已经被信息化、数字化,同时基于信息技术的新经济也成为了资本主义经济的支柱,所以他首次采用了“信息资本主义”[1]的概念来描摹当今的资本主义。信息资本主义体现了资本家对信息资本的不懈追求,信息资本家凭借其在信息资本上的优势地位和他们倡导制定的知识产权法保护下实施“合法”的信息垄断,以此来牟取比传统行业高许多倍的超额垄断利润。
从生产关系的视角对比分析,我们会发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竞争与区别在信息社会中依然存在,而且伴随着信息化发展在两种不同经济社会形态下的不断深入,信息资本主义所蕴含的深刻矛盾日渐凸显,在信息富人与信息穷人之前产生了不可跨越的信息鸿沟,信息资本家通过信息垄断赚取了更多的超额垄断利润,使得社会贫富差距问题更加严重。与之相反,随着信息化发展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不断深入并逐渐进入信息社会主义阶段后,人人都将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和信息资本的拥有者,信息鸿沟将逐渐缩小和被跨越,同时信息财富的社会化也促进了人们的共同富裕。
信息社会主义是在技术社会形态视角与经济社会形态视角复合下形成的,即信息社会主义是信息社会与社会主义复合形成的、具有信息时代特征的新社会形态,因此它也同时具有了信息社会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所以从经济形态的视角分析信息资本主义与信息社会主义,会发现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同样存在,两种制度下的生产关系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信息资本主义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的终结,而是使人们有可能为了资本而不是人类的普遍福利,而对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进行更有效的剥削”。[2]
首先,从生产资料所有制角度分析。信息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在理论渊源上是一脉相承的关系,所以在信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也是公有制,这种所有制形式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学说早已揭示了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止境追求,必然导致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矛盾的加深,为了适应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必然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与之相反,信息资本主义继承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保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本质特征,在信息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有了进一步的扩大,信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受到了法律保护,他们因此可以获得超额的垄断利润。而其他非信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在使用这些信息生产资料时必须交纳相应的费用,对于那些没有能力支付信息生产资料的国家和人民将在这一制度下被信息社会边缘化,造成国家与国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信息鸿沟扩大化,最终也会导致贫富差距的加大化,让信息财富的“马太效应”日渐凸显。
其次,从剥削的生产关系是否存在分析。马克思主义早已预言“剥削的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不会被消灭的”,如今资本主义国家进入信息资本主义阶段后,资本家利于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对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了更为严厉的剥削,造成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和贫富差距扩大的恶果。对于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党宣言》中早已给予充分的揭示与批判:“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因此(从原始土地公有制解体以来)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即社会发展各个阶段上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被统治阶级和统治阶级之间斗争的历史;而这个斗争现在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永远摆脱剥削、压迫和阶级斗争,就不再能使自己从剥削它压迫它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下解放出来。”[3]消灭剥削是无产阶级的伟大使命,也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之一,消灭资产阶级利用信息资本对无产阶级的剥削是信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因为剥削的生产关系在信息资本主义社会不仅存在,而且因为信息资本的特殊性,资本主义的剥削方式和手段更加隐蔽更加严厉,例如金融资本和信用体系已经成为信息资本家欺骗、掠夺和偷窃的主要手段。
最后,从社会发展最终目标分析。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也是信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信息社会主义社会致力于让劳动者成为从事创造性劳动的自由人联合体,摆脱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异化形式,使劳动成为人的创造性内在需要;致力于培养劳动者的社会创造能力,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以适应信息化大生产的需要;致力于信息的共享和公有,通过在全社会营造资源充分共享的社会环境,促进信息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以此创造的信息财富由全民共享。与之相反,在信息资本主义制度下并没有根本改变劳动者的异化状态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念,唯利是图依然是信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在信息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信息资本的私人占有是获取垄断利润的必要条件,所以资本家绝不会放弃私有制,而信息的私人占有必然限制了信息充分共享,而信息充分共享是信息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信息的私人占有也限制了信息财富的社会化共享,并造成了贫富差距的加剧和信息鸿沟的扩大化,限制了人的全面发展。
信息社会主义凭借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可以跨越信息鸿沟,而信息资本主义因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制约而无法跨越。“信息鸿沟”①是指在全球信息化、数字化进程中,由于对信息的获取、网络技术应用程度的不同以及创新能力的差别产生实质性的信息落差、知识分隔和贫富分化,并随着信息化进程的深入而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信息和信息技术造就了信息社会的形成,而信息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也带来了全球关注的信息鸿沟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有学者就开始思考与信息鸿沟相关的问题:网络的发展是否会加大信息贫穷国家与信息富裕国家之间的差距?或者是否可以消除这种差距?网络是否可以让同一个国家里的公民都可以更加平等享有法律给予他们的权利?网络是否可以让人们通过信息共享都成为“信息富人”?等等。学者们之所以关注和思考信息鸿沟问题,是因为信息鸿沟早在网络诞生的第一个十年里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美国学者皮帕诺里斯在其2001年出版的《数字鸿沟》一书中给出了数字鸿沟包含的三个典型特征:“全球鸿沟,指的是发达社会和发展中社会之间在进入网络方面的差距;社会鸿沟,涉及每个国家中信息富足者与信息贫困者之间的差距;鸿沟,指的是那些使用和不使用数字资源去从事、动员或参与公共生活的人们之间的差别。”[4]通过以上关于数字鸿沟三个特征的描述,我们会发现数字鸿沟问题涉及面广而且深,它的解决需要深层次的思考和实践。我国有很多学者对数字鸿沟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其中从社会制度层面研究的代表性观点有:肖峰认为“数字鸿沟是资本主义固有矛盾在信息化社会的具体化。”[5]国内这些代表性的观点说明了我国学者已经认识到数字鸿沟问题与社会制度的内在关联性。美国学者罗斯扎克早已深刻地认识到数字鸿沟的产生不是简单的技术发展和使用上的不平等,而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他指出“与此相关的问题远远不止在获得个人电脑和网络等硬件方面的社会不公平,也不止于由收入不平等、计算机和操作能力的不均衡、绝大程度上对英文网站的依赖所引起的,在软件和服务获取方面的差距问题。在最深刻的意义上,数字鸿沟指的是在制定信息资源生产和分配政策方面的社会权力差距。除非这种权力被许多人共享,否则本身就会受到威胁。”[6]信息鸿沟的跨越最终需要从社会制度层面着手解决。
信息鸿沟的问题从20世纪90年代提出后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多年的时间,纵观全球可以发现最先提出信息鸿沟概念和问题的资本主义社会不仅没有解决信息鸿沟问题,反而在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信息鸿沟更有加剧的趋势。从本质上看,信息鸿沟的跨越并不会因为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而得到解决,正如上文所介绍的观点,它实质上是一个制度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大胆地预言:信息资本主义越发达,信息鸿沟越难跨越。资本主义的本质是逐利的,它所提倡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从根本上阻止了信息鸿沟的跨越,因为信息鸿沟的跨越需要打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制度,让信息资源和公平占有信息的权利在世界人民之间平等享有,要在共同富裕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跨越信息鸿沟。而现实情况是,在资本主义的信条中根本没有共同富裕,所以说资本主义不论发展到哪个阶段,信息资本主义也好、信息帝国主义也罢,信息鸿沟永远无法跨越。
信息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在社会主义国家信息鸿沟可以被跨越。信息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是一脉相承的,本质上具有一致性,即信息社会主义的本质也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7]。从最终结果上分析,信息鸿沟是两极分化的结果,是信息的不平等享有的结果,是制度不平等的结果。虽然从表面上看,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使用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先后和快慢之分是很正常的现象,所以信息鸿沟的产生也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正如在科技发展的历史上出现的其他类型的数字鸿沟一样,例如电话的发明和使用、电视的发明和使用、录像机的发明和使用等等,由于新信息技术的发明和使用都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产生信息鸿沟。但是我们不能因此简单地认为信息鸿沟的产生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现象,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鸿沟会自然弥合。从社会制度层面分析,我们认为信息社会主义可以跨越信息鸿沟。首先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有利于信息鸿沟的跨越。信息鸿沟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它会造成两极分化、贫富差距扩大。而消除物质上和精神上贫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正如所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绝不会容忍贫困长期存在,因为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不能允许的,社会主义国家会平衡信息资源的分配,重点扶持信息技术不发达的地区,通过类似于国家财政补贴的形式来加快不发达地区的信息化建设,以此来缩小信息鸿沟的差距,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其次生产资料公有制有利于信息鸿沟的跨越。社会主义制度绝不会允许私有制成为社会所有制的主体,像资本主义社会一样为了无限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不顾信息鸿沟的加深,最终走向更加严重的两极分化。在信息社会里,信息是信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生产资料,信息鸿沟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信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因为私有制限制了信息生产力的发展,扩大了信息财富分配的不平等,加剧了南北地区的矛盾。而信息社会主义秉承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特征,倡导信息生产资料的全民共享,通过信息共享让全民都成为“信息有产者”,缩小地区与地区之间和人与人之间信息鸿沟的差距,最终跨越信息鸿沟。最后消灭剥削有利于信息鸿沟的跨越。剥削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在信息资本主义社会里它体现为利用信息财富的不平等来压榨信息穷人,掠夺信息穷人仅有的资源,让信息穷人越穷,让信息富人越富,这是信息鸿沟产生后必然导致的结果。与之相反,在信息社会主义社会里是决不允许剥削的存在,而是所有公民共同享有信息资源,共同分享信息财富,共同参与信息分配政策的制定,真正成为了社会的主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已经告诉我们:没有剥削就没有伤害,没有剥削就没有两极分化,没有剥削就没有信息鸿沟加深的可能。
信息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目标终将实现,而信息资本主义根本没有共同富裕的目标。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长远目标,也是信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最终目标。是否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是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明显区别,也是信息社会主义与信息资本主义的明显区别。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决定了它不可能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因为这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违背,所以在信息资本主义阶段也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信息资本主义的发展现状已经告诉我们,在信息资本主义制度下并没有根本改变劳动者的异化状态和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念,唯利是图依然是信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在信息资本主义阶段,信息资本家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获得了比传统资本主义时期高出许多倍的超额垄断利润,加剧了国民之间的贫富差距,像微软和英特尔这样的企业通过对操作系统和计算机芯片等核心信息技术所实施的信息垄断,牟取了比传统行业垄断高出许多倍的超额垄断利润,“信息垄断资本将资本增值的速度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8],使得信息资本家越来越富有,普通民众越来越贫穷,所以信息资本主义更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与之相反,信息社会主义社会致力于让劳动者成为从事创造性劳动的自由人联合体,摆脱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异化形式,使劳动成为人的创造性内在需要;致力于培养劳动者的社会创造能力,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以适应信息化大生产的需要;致力于信息的共享和公有,通过在全社会营造资源充分共享的社会环境,促进信息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以此创造的信息财富由全民共享,所以信息社会主义实行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更有利于信息财富的增值,信息财富的社会化更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
信息社会主义可以实现共同富裕的理由,具体说来有以下三点:其一,信息财富具有与物质财富完全不同的特征。物质财富主要指在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中所有有形的财富,包括一切用于生产和消费的资料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自然资源(如矿藏、土地、水源、石油、森林等)。物质财富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即使进入信息社会以后人类也不能完全离开它们,但是它有个致命的弱点不可再生,也就是说物质财富总有一天会用完,所以这也为人类敲响了警钟,为了人类后代的永续发展我们需要善待地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信息财富与物质财富正好相反,它是一种无形的、可以无限再生的资源,包括知识、技术、经验、数据等信息。正是因为信息财富所具有的普遍性、永久性和无限再生性的特征,在信息社会,信息财富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新动力,让全球经济进入了又一个高速增长期。其二,生产资料公有制更有利于信息财富的增值。信息的广泛交流与免费共享是信息时代的主要特征,信息生产力的发展和信息财富的增加都离不开信息的充分共享。因为信息共享是信息时代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必要条件,在全球信息化的今天如果没有最新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共享,谈创新只能是“闭门造车”脱离实际;同时信息财富与物质财富的不同在于,信息财富可以通过共享而不断增值,而且共享得越多,其价值越大,避免了物质财富的专属性和共享会造成财富的减少等弊端,因此信息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内在要求”就是信息尽可能多地被人共享和使用。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知道生产资料公有制更有利于信息财富的增值,但是信息资本主义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它的本质是实施信息垄断来牟取超额的垄断利润,所以信息资本主义的本质就限制了信息价值的最大发挥,束缚了信息生产力的发展和信息财富的增值。当然,在批判信息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制度时,我们也需要正视为什么从理论上分析私有制不利于信息生产力的发展,不利于信息财富的增值,但现实是现在的信息资本主义大国(例如美国)的信息财富为什么越来越多,而且还出现了像英特尔和微软这样的信息业巨头,它们为什么在私有制的制度下获得了如此巨大的信息财富?针对这些看起来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相违背的、严峻的现实问题,我们需要清楚地认识到这些信息资本家所拥有的信息财富增值是通过信息垄断等手段获取的,并且信息财富增值也主要是在信息资本主义国家中少数大的信息资本家中实现,而绝大多数人沦落为“信息穷人”,也造成了前面所说的信息鸿沟的扩大等社会问题的产生,所以在信息资本主义制度中信息财富的增值只会增加贫富差距、引发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社会矛盾,而这些问题产生的本质原因就是信息生产资料私有制。其三,信息财富的社会化更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信息资本主义因信息资本的私人占有而导致信息鸿沟的扩大、贫富差别的加剧。而信息社会主义则因信息的公有和共享而走向信息财富的社会化,走向公众的共同富裕。”[9]在信息社会主义制度下追求信息财富增值是为了让全民共享收获财富的喜悦,为了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而不是像在信息资本主义制度下追求信息财富增值只是为了满足少数信息资本家私有财富增值的,为了垄断全球的信息资本市场并最终称霸全球。信息资本主义称霸全球的梦想注定很难得逞,因为通过信息垄断来实现信息财富增值的速度永远比不上通过信息全民共享所带来的信息财富增值速度,例如互联网之所以在短时间内就取得了世界瞩目的发展结果,主要原因也是因为信息的免费共享和传播吸引了众多的参与者,而当网络的参与者增加时,网络的价值也不断增加,正如梅特卡夫法则揭示的互联网的价值正随着参与者的增加而呈级数增长,如果像信息资本主义实行的信息资本私有制和信息垄断,互联网绝不会有今天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还有它所蕴含的如此巨大的信息财富。互联网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信息财富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而增值的例子,信息财富增值需要充分共享的特性也提出了信息财富社会化的“内在要求”,我们知道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全世界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创富神话,越来越多的人走上富裕的道路,特别是那些有创意有胆识的年轻人,所以从互联网这个典型的例子中我们可看到信息财富的社会化更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
信息社会主义与信息资本主义的主要区别不是因为信息化程度的不同和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决定的,而是由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区别所决定的。经过前文对三个主要区别的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到进入信息社会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虽然具有了信息时代的新特征,但是并没有根本改变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也成为了制约信息资本主义发展的根本因素。因为“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本质特征与信息的开放性和共享性的本质特征之间存在相互排斥的矛盾,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角度,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信息生产力所形成的一种桎梏”。
信息资本主义还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剥削的生产关系仍然存在,在信息资本主义制度下实行的按生产要素分配方式保护了少数既得利益者独享的劳动成果。与之相反,信息社会主义继承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特征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继续坚持以消灭剥削的生产关系为根本任务,并把按劳分配作为信息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保持了社会主义的本质。
信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使然。马克思主义理论早已明确地告诉我们只有生产资料公有制才有利于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和剥削的彻底消灭,才能真正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信息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一个新形态,必然要继承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继续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纵观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历程,从马克思和恩格斯最初的社会主义理论提出,到列宁对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践和理论补充,再到、等老一辈无产阶级家结合中国国情所进行的社会主义和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建设与发展,都保持着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这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发展的一脉相承,虽然在不同的时代由于不同的时代特征会对生产关系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不能变、也不会变,否则就根本不能称之为社会主义。二是信息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信息生产力是一种最具活力、先进的生产力形态,它对社会进步与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力,它是推动信息社会主义形成的关键。信息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信息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充分共享,当信息被广泛地接触和使用后,它将产生新的更有价值的信息,从而使得信息财富增值,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生产资料公有制正好适应了信息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保证了信息生产资料全民共享和创造的信息财富全民共享,从而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的梦想,进入更加发达的信息社会主义阶段。三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社会化大生产”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了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而提出的一个重要范畴,它也是确定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社会化大生产已经成为信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毫不夸张地说信息时代的经济发展如果离开了社会化大生产将立刻崩溃,因为从英国的产业开始整个人类的经济发展已经走向了社会化大生产,社会化大生产推动全球经济走上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现在经济的发展对社会化大生产依赖性更高,大多数产品的生产都是通过全球的分工协作而制造出来。所以信息社会主义下的社会化大生产需要生产资料公有制,否则将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陷入资本主义发展的困境。正如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我们,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的矛盾是资本主义固有矛盾,在这一固有矛盾下贫富差距扩大,生产力受到束缚从而阻碍社会的发展,这也表明“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的不相容性”[10]。总之,信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是信息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需要。只有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才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梦想,最终走向更加发达的信息社会主义阶段。
信息社会主义与信息资本主义的对比研究意义在于:一方面,让我们从本质上认识了信息社会主义与信息资本主义这两种社会形态所具有的不同特征。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我们只有牢牢地把握事物的本质,才能不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才能辩证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表面上看信息资本主义呈现繁荣景象,例如引领信息科技的发展潮流、主导信息社会的发展方向等等;而广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还处于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中阶段,还没有完全进入信息社会主义阶段。但是从本质上分析,我们就会深刻认识到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只会最终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在国民之间产生不可跨越的信息鸿沟,永远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另一方面,让我们更加坚信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坚信马克思主义所预言的“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主义必然胜利”。通过前文对比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信息社会主义与信息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剥削的生产关系存在、以按劳分配为劳动产品的分配方式。也正因为这些区别的存在,在信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将跨越信息资本主义所无法跨越的信息鸿沟,信息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更适合信息财富增值的社会化需求,更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
信息社会主义与信息资本主义的对比研究,对于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启示:首先,中国的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特征。从本文对两种社会形态的对比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一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所在,是充分发展信息生产力的必要条件,是跨越信息鸿沟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坚实基础。其次,中国的信息社会主义建设,完全没有必要照搬信息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虽然不可否认信息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已经在西方发达国家形成,在信息化建设和发展方面有较多的地方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但是我们切莫“崇洋媚外、舍本逐末”,我们必须采取马克思主义的批判与学习并重的精神,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才能赶上和超越信息资本主义的发展现状。最后,对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未来发展趋势研究,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针对西方右翼学者们所提出的社会发展理论和观点,我国学者要辩证地思考,深刻认识他们所提理论的本质和他们的动机是什么,再进行批判和学习,只有这样才能既有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际的理论创新,又不至于迷失方向盲从于西方学者所提出的社会发展理论。
[6][美]西奥多罗斯扎克.信息崇拜:计算机神话与真正的思维艺术[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4.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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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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