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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环科技2022年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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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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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废气恶臭治理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水处理设备销售及设备维修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恶臭污染物属于典型的扰民污染,是当前投诉的焦点污染物,也被很多学者认为系世界公认七大公害之一。

  废气主要包括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一般都带有刺激性的味道,恶臭污染物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污染类别。恶臭污染物是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主要产生于水污染治理(包括污水处理、污泥处理、配套泵站)、固废处理(包括垃圾处理、垃圾中转设施)、工业废气(包括养殖、石油炼化、医药化工、乳制品、食品加工、喷涂、印刷、纺织印染、酿酒等)、公共建筑等多个行业,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恶臭污染物被人们公认的有4,000多种,对健康危害较大的主要有硫醇类、氨、硫化氢、二甲基硫、三甲胺、甲醛、苯、甲苯、苯乙烯和酚类等,其中芳香族化合物如苯、甲苯、苯乙烯等具有致癌、致畸和致突变作用,易对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和精神状态造成危害。同时,很多恶臭物质也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二次气溶胶粒子的重要前体物,在一定气象条件下二次粒子的积累可导致PM2.5浓度的增加,降低大气能见度,进而诱发灰霾污染,严重危害着健康和生态环境。

  恶臭污染物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组成的废气,作为一种严重扰民和危害健康的污染,已成为公众最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在发达国家,环境投诉中恶臭事件的投诉比例一直居高不下,美国恶臭事件投诉占全部控制污染投诉的50%以上,日本每年恶臭投诉事件达上万起,澳大利亚恶臭投诉事件的比例甚至高达 90.0%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计,2018—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每年接到恶臭/异味投诉举报件数分别占全部环境问题投诉举报件数的21.5%、20.8%和22.1%,恶臭/异味投诉占所有大气污染问题投诉的比例仅次于烟粉尘投诉,居第二位。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划、工业结构和工业布局的不尽合理所引发的恶臭事件日益增多,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投诉案例呈上升趋势,部分污水处理厂被新建居住区或商业区包围,又因为工艺落后存在臭气散逸的情况,成为城市中重要恶臭污染源。我国恶臭异味污染涉及的行业众多,例如石油化工(无机、有机含硫化合物)、精细化工(香料、涂料、染料中的中间体和溶剂)、生物制药(脂肪酸、硫化氢)、钢铁行业、畜禽养殖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焚烧厂、城市垃圾填埋场等企业。

  根据《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339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218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64.3%,比2020年上升3.5个百分点,12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35.7%。339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5%,比2020年上升0.5个百分点。以 PM2.5、O和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分别占总超标天数的 39.7%、34.7%、25.2%。由此可见,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任重道远。打赢蓝天保卫战,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发布的《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2021)》显示:2020年全国生态环保产业(环境治理)营业收入约19,558.8亿元,较2019年增长约7.3%,环保业务营业收入11,286.1亿元。其中,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3个领域企业营业收入及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均为分别位列1、2、3位,3个领域企业营业收入合计为17,508.6亿元,占比为89.5%,环保业务营业收入合计为9,802.4亿元,占比为86.9%,预计2021年环境治理营业收入规模约达2.2万亿元。“十四五”期间将保持10%左右的复合增速,2025年,环境治理营业收入有望突破3万亿元。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提高,大气污染防治逐渐进入细分领域,恶臭污染催生的治理、监测和监管等领域的市场空间有望达到千亿量级,市场需求旺盛。

  我国恶臭污染物治理与污水处理、脱硫、除尘等相比仍处于初级阶段,从事恶臭污染物治理的企业多为 2002年之后成立,行业集中度不高,市场竞争激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空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健康,规范恶臭污染控制和监测,国家制定并完善了大量相关标准和规范。

  其中,最主要的标准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其对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臭气浓度等做出排放限值规定,此外还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1-200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等众多行业对臭气浓度指标做出规定,凸显出目前加强恶臭监测对于环保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在其他一些排放恶臭物质的行业中,某些特殊行业的国家标准中也给出了恶臭物质的控制标准,如《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规定了废气中64种有机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规定了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规定了废气中27种含气味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代替GB16171-1996)规定了废气中苯、酚类、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的排放限值,《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规定了废气中氨、甲苯及二甲苯合计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规定了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限值,《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规定了油气的排放限值。

  由于恶臭污染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社会危害性,《环境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均将恶臭污染、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列为重点污染防治对象,《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中也将制、修订恶臭污染及挥发性污染物的相关标准列入规划,继“十三五”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在《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下,大气污染防治依旧是重点治理领域。

  近年来,以上海、天津、山东为代表的较发达地区不断提升废气排放地方标准,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82-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等。这些标准的相继出台与实施,促进了废气净化技术水平和治理效果的提升,为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废气恶臭治理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主要服务于市政污水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客户,近年逐步开拓工业领域客户,如养殖屠宰、石油炼化、医药化工、乳制品、食品加工、喷涂、纺织印染、酿酒等行业,客户遍布全国各地。

  公司主要产品为废气恶臭治理设备,按工艺类型可分为生物除臭设备、离子除臭设备和其他工艺除臭设备,用途是使废气恶臭经过设备处理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给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为更好的开拓业务及维护客户关系,公司还提供水处理设备的代理销售及设备维修服务,代理的水处理设备产品主要包括离心机、鼓风机、刮泥机、水泵、阀门等,是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转所需的设备;设备维修服务主要针对污水处理厂中的废气恶臭治理设备、水处理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仅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而且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的高速发展,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公司始终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领域,根据行业特点及未来趋势、国家环保政策、市场竞争状况、公司自身技术和产品服务的优势,以及多年经营管理实践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时间内亦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是一家集技术研发、工艺设计、生产制造、产品销售为一体的环境污染治理设备服务商。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是由长期专注在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的市场实践所形成,并顺应公司所处的行业结构及市场需求变化特点。

  公司生产的废气恶臭治理设备具有定制化的属性,需要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并对项目提供系统集成和指导安装等服务,寻求最优的技术方案并符合客户项目所需的验收指标要求。因此,公司生产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项目设计方案确定后,技术部门完成设计图纸并制定物料清单,公司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准备,实施生产;同时,技术部门完成设计图纸后,采购部门根据项目的材料需求情况向备选供应商发送材料清单并询价,公司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供货速度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供应商,签署采购协议,对产品种类、交货方式、付款方式进行约定。

  公司的废气恶臭治理设备主要是针对市政污水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养殖废水处理、石油炼化、医药化工、乳制品、食品加工、喷涂、印刷、纺织印染、酿酒等项目,上述项目一般都采取询价、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因此公司的销售主要通过参与业主方、项目总包方或分包方询价、招标来实现。另外公司还通过经营水处理设备的销售与设备维修服务等来获取相应的营业收入与利润。

  公司长年专注、专精、专业于废气恶臭治理领域,拥有完整的产业链,从项目设计、设备制造、设备安装及后期维修服务均可由公司独立完成,能够提供有效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楚元环保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环保设备的制造,使公司具备独立生产的能力,完整的产业链优势保证了公司各环节的质量可控。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致力把技术创新作为自身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8项,外观设计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156项,软件著作权13项。同时,公司获得细分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获得多项荣誉证书。

  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不断引进行业的最新技术,通过消化吸收后再创新开发出适用于中国市场的自有技术,并予以标准化。

  公司每年都有专门的科技人员重点跟进公司的技术创新与专利更新,同时在相关领域亦拥有多项非专利技术。公司从2019年开始发展自己的生产基地,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可有效控制成本。目前公司已经掌握行业中大多数废气恶臭处理技术,并且公司自行开发的耦合工艺技术已成熟应用于多个领域,较传统的单项工艺技术有明显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拥有研发人才优势,自成立以来,所招聘的技术人员与科技人员大多为废气治理相关的环境保护专业人员,经过多年的市场磨炼与经验的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雄厚的研发团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及技术人员110人,包含博士1人,硕士7人,同时公司还与华中农业大学、江苏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院校进行技术交流和合作,开展菌种、生物耦合技术、工业催化技术等领域的研究和应用。公司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采用“传、帮、带”的模式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在实操中磨砺专业团队使其尽快成长。公司还在不断招贤纳士,使研发的队伍不断强大。

  公司成立至今,已成功服务近900余家单位客户,完成全国签约项目案例逾1,800个,服务行业涉及市政污水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养殖、石油炼化、医药化工、乳制品、食品加工、喷涂、印刷、纺织印染、酿酒等,涵盖废气恶臭产生的大多数行业,公司废气恶臭治理工艺全面,项目经验丰富,治理效果明显。

  公司深耕废气恶臭治理行业十余年,各部门管理人员多数拥有十年以上行业经验,有共同的理想和目标,愿意共同承担责任,共享荣辱。在团队发展过程中,各部门经过长期的学习、磨合、调整和创新,形成主动、高效、合作且有创意的团体,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达到共同的目标。这种目标的重要性还激励着团队成员把个人目标进化到群体目标中去,逐渐升华到公司层面,使每个员工对待公司事务都拥有主人翁精神。经过长期沉淀,公司已培养出一支善于针对客户不同需求解决技术难题的技术团队,管理人员和项目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环境污染治理设备的设计和生产经验,能够保证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顺利实施。

  公司建立“杭州总部+区域子公司/分支机构”的营销服务覆盖模式,设立合肥、上海、广州、西安、北京、重庆、武汉7家分支机构,形成了全国覆盖、区域下沉、终端渗透、线)融合的多层级服务网络。公司具有较强的交付能力,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的技术服务队伍,可以调度多个项目同步进行。

  公司在市政污水厂、餐厨等领域已有10多年的项目案例经验,服务的企业近900家,已在行业内有很高的声誉。同时公司会通过网络、广告以及行业展会投入一定的宣传,让更多的企业认识楚环科技。四、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明确要求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并把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中国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指出要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完善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为环保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公司废气恶臭治理设备主要的应用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下:

  “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内容,以及建设美丽中国的基本目标,结合国家过去几年颁布的新《环境保》《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的出台、供给侧改革和水处理标准的逐步提升,同时区域性污水排放标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黄河大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均给污水治理行业带来新的机遇,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会。

  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60%,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12》,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2050年将达到80%左右,城镇化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城镇化进程的提升将使垃圾产量不断增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提高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大幅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随着政策的导向和环保的要求,焚烧处理已成为我国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

  2021年8月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需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的工作基础上,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十四五”VOCs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在国家政策的持续推动和市场的良性循环发展下,未来VOCs治理的市场广阔,有望超过千亿元。

  从“十四五”规划纲要到政府工作报告,再到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均被重点提及。《中国2030年前碳达峰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能源活动碳排放约98亿吨,约占全社会碳排放比重的87%。随着全社会各部门、各层级和各行业的双碳能源发展规划路线陆续公布,为全产业的绿色发展、节能环保进程按下“快进键”。从碳排放下游市场来看,包括能源、农业、工业、环保治理等市场,节能环保和绿色生产是践行碳中和的重要手段,在政策的催化下将迎来关键的发展机遇期。

  公司一直秉承“致力于创造更清新自由的美好环境”的企业使命,重点进行生物除臭技术、离子除臭技术及耦合工艺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等,以技术专业化、企业运营规模化、品牌市场化、自主创新时代化、科学管理标准化、客户服务立体化为方向,向着高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核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目标迈进。

  公司制定了“成为一家拥有核心技术并受人尊敬的环保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将不断强化品牌建设、技术研发、人才培养、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投入,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为驱动,依托国家产业政策,坚持绿色发展路线,以废气恶臭治理细分领域为主业,密切跟踪环保行业的发展态势,积极延伸行业上下游的产业链;重视品牌工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力争使“楚环科技”品牌的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得到全面的提升,成为细分领域掌握核心技术的国际、国内领军企业,为国家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司将争取推动更多核心产品进入除市政、餐厨、食品等行业之外的工业领域,在持续开发国内市场的同时争取拓展海外市场。与此同时,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产能扩张,增大自主生产能力,优化产业链,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促进楚环科技产业集群的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也将通过技术研发中心的提升改造,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公司废气恶臭治理设备在半导体、新能源行业的应用,开拓更多的市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深度关注光伏、氢能等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引进人才和团队,逐步提升新能源业务板块的发展。

  2023年作为公司承上启下的一年,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后第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将借助资本的力量,在市场开发、技术开发、成本控制等方面做进一步的提升,具体经营计划如下:

  优化调整内部管理模式,聚焦客户服务,建立专业、高效、有针对性的客户服务队伍;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优化客户需求解决方案,着力推进废气恶臭治理设备在半导体、新能源行业的应用;积极响应国家节能、降碳、绿色发展战略,关注氢能、光伏行业发展,引进人才,寻找切入的机会,为公司在节能环保领域持续深耕奠定基础;

  重视成本分析和管理,在大宗原材料价格高企的背景下,深挖内部潜力,减少成本浪费;优化供应商队伍,重视选择愿意伴随公司长期发展的优质供应商,实现采购端的合理降本。

  信息协同平台建设将提升公司数字化的管理水平,优化一体化的管理标准,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公司将从战略层面和业务职能层面切入,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费用控制、生产成本管理、技术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实现数字化驱动管理效能提升。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公司将开展高层、中层、基层的管理和后备人才队伍的培养工作,深入挖掘员工的闪光点,为其创造发挥能力的平台,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实现新的提升和跨越,让努力工作的员工增强在公司的获得感。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多渠道搭建投资者交流与沟通的平台,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

  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1、完善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实施,推进剩余部分土建工作,引进配套生产设备,提升产品生产效率和质量;2、积极组织实施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推进气体成分分析、浓度等分析能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优化技术解决方案,同时利用数字化工具,推进协同平台建设,提升管理效率和效果。

  上述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提醒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思路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主要为市政污水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养殖、石油炼化、医药化工、乳制品、食品加工、喷涂、印刷、纺织印染、酿酒等行业提供废气恶臭治理设备、水处理设备及设备维修服务,经营业绩受国家环保政策的影响较大。为推动环保及大气污染治理相关产业的发展,政府陆续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支持环保行业发展的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如果未来环保行业的国家政策、监管力度及宏观经济形势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未来市场空间及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随着城市化脚步发展越来越快,生态环境和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明显。近年来,为治理大气污染,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陆续出台相应政策和措施,对抗大气质量下行压力。在国家一系列政策密集出台的背景下,国内市场需求强劲,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情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大气治理产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势头。在细分领域,废气恶臭治理行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虽然废气恶臭治理行业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资质壁垒、质量壁垒和资金壁垒,但在国家产业政策持续激励与行业发展前景向好的吸引下,将不断有新的投资者选择进入行业。新进入者将加剧行业竞争,一定程度上可能导致局部区域市场竞争过大,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随着更多的竞争对手进入公司目标市场,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先进的技术水平、持续的研发能力、优秀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市场开拓能力,持续加强竞争优势,将面临市场地位受到冲击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的经营规模、市场地位和品牌价值均得到了显著提升。在此过程中,公司也培养锻炼了一支高效、精干的经营管理队伍。随着国家对环保行业的监管要求日趋严格,在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规模的大幅增加,对公司研发、生产、销售的管控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公司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也会逐渐加大。公司仍存在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高级专业技术及营销人才的需求缺口,需要引进更多有志之士与公司共同发展,完善梯队结构。如果人员结构不能适应公司业务的迅速扩张,可能会对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产生一定影响。

  本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为42,370.43万元,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4.28%。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公司可能面临流动资金短缺的风险,从而导致盈利能力受到不利影响。

  废气恶臭治理设备具有定制化程度较高的特点,公司需对废气成分进行详细分析,并根据客户的工艺系统特点、建筑空间特征、整体环保设备投资状况等,设计出有针对性的废气治理系统解决方案。这要求公司紧跟客户的需求变化,对技术、工艺不断进行研发、更新和升级。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工作,2020-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745.44万元、2,667.89万元、2,976.96万元,持续增长,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研发团队和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取得了一定的研发成果。但是从行业来看,新产品、新技术从研发到产生收益周期普遍较长,开发过程也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出现偏差,或者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未能产生预期效果,公司可能面临研发投入损失而导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近期的平均成本为31.73元。该股资金方面受到市场关注,多方势头较强。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暂时未获得多数机构的显著认同,后续可继续关注。

  限售解禁:解禁544.8万股(预计值),占总股本比例6.78%,股份类型: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本次数据根据公告推理而来,实际情况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限售解禁:解禁383.8万股(预计值),占总股本比例4.78%,股份类型: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本次数据根据公告推理而来,实际情况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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