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都市生活  社会

浙江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昨天成立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接下来它要做些什么?

  • 来源:互联网
  • |
  • 2022-07-13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昨天上午,浙江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揭牌仪式在杭举行。浙江省委一个新的派出机构——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正式成立。

  省委袁家军,省委、代省长王浩共同为“浙江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揭牌。委员会由省委黄建发兼任主任,由常务副省长陈金彪兼任第一副主任。

  以省委名义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全国也不多见。国家层面,全国设有社会建设委员会,它是全国的一个专门委员会,于2018年3月13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设立。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主要为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需要,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建设。

  全国社会建设委员会整合了全国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相关职责,主要职责为研究、拟订、审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法律草案,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开展有关执法检查等。

  它是加强对全省社会建设的全面领导、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创新。

  体制机制上看,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和省发改委合署办公;从设立目的看,它将成为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骨干力量。

  按照袁家军的要求,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要紧紧围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在高质量发展做大“蛋糕”的基础上,精准识别特殊区域、特殊人群、特殊家庭,着力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

  省委、省委社建委主任黄建发也表示,省委社建委要争当学习贯彻习总重要讲话精神的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主攻手、加快补齐全省社会事业短板的生力军、以组织变革引领社会变革的模范生。

  省委社建委副主任、省发改委主任孟刚介绍,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将负责全省社会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整体推进,研究全省社会建设领域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协调全省涉及社会建设的重大事项。

  当前,浙江肩负着为全国实现共同富裕探路闯关的使命,为全省推进示范区建设拓荒开路,成为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的使命职责。成立后,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将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负责对各市、县(市、区)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具体来说,接下来省委社建委将加快出台“扩中”“提低”行动方案,指导山区26县因地制宜探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有效路径,谋深落细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制定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举措,完善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考核体系,同时做好明年工作思路谋划,加快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在较短时间拿出成效。

  同时,为加强上下贯通,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成立后,全省11个设区市将陆续成立市委社会建设委员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