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我们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体现了人民的意愿,与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与每个企业的发展、每个组织的运行都息息相关。民法典从起草开始就频频登上热搜,“离婚冷静期” “未成年游戏充值” “app个人信息保护” “居住权”等问题都在网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本期《城市进行时政法篇》节目嘉宾: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助理邵艳、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助理赵明坤,和您共同关注:民法典,我们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从1949年至2002年,我国历经四次民法造典运动,但均未成功。直到2014年,中国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编纂民法典”的规划。2015年,全国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明确提出“两步走”的编纂思路,即先制定民法典总则,然后再整合既有的民商单行法,各分编争取于2020年审议通过,形成统一的民法典。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民法典的编纂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2018年,十三届全国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民法典编纂迈出了第二步。此后,全国会对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2019年,“完整版”中国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国成立70多年后,我国的民法制度终于将迎来民法典时代。这就是我国民法典一个简单的形成过程。
为什么其他法律都称为“法”,而民法典被称为“法典”?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理解。第一,民法典地位重要。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市场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性因素是通过民法来建立的。第二,民法典规模庞大。它是我国第一部超过千条的法律。民法典共7编,84章,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第三,民法典体系性强。这种体系性,尤其表现在作为一般法的民法典与民事特别法之间的层级结构上。民法典之外,还会有许多民事特别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当民事特别法无规定时,都应当适用民法典这个一般法,从而实现对民事领域无遗漏的调整。
总则部分亮点主要包括8个,分别为胎儿享有继承权、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失能老人须监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这其中我给大家重点讲解一下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这个内容规定在民法典第十九条,具体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今,孩子给游戏大额充值或为直播打赏等事件频频出现,这个规定为此种现象提供了一个法律基础。
对于这个规定确实有很多人表示出了担心,这其中有观点认为此种规定没有必要。一方面,针对深思熟虑的离婚决定,这样的期间可能略显多余。另一方面,增加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有限制公民的婚姻自由、设置离婚障碍之嫌。有网民表示,就算离婚时头脑发热,但还有复婚制度可以弥补,完全没必要设置这样一个期间。另外,部分网民担心,如果夫妻一方有家暴,设置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无疑对另一方是雪上加霜。甚至有网民说:“相比于离婚冷静期,可能大家更需要的是结婚冷静期。”上述担心确有一定道理。但从价值层面看,离婚冷静的设置更有利于减少冲动离婚。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只是为冲动离婚开了一副“后悔药”,而非对婚姻自由增加了一道“枷锁”。
该编一共有七个亮点,一是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二是明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三是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四是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一千二百零六条第二款);五是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明确医务人员的相关说明义务,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六是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七是完善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针对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7月23日9:00—10:00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台FM99.9《城市进行时政法篇》节目嘉宾: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助理邵艳、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助理赵明坤,和您共同关注:民法典,我们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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