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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科学术语亟待规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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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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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丁肇文) 你知道“增值”与“增殖”的区别吗?用词准确、表述严谨不仅是逻辑性强的表现,更是语言表达的基本要求。我国学术术语的审定在自然科学领域已经取得显著成绩,然而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除语言学已经起步外,在其他学科还基本是一片空白,这也导致了就连国内一些经济类文献中都会出现类似“资产增值”的错误说法,并以讹传讹,社科专家就此呼吁,应尽快规范社科术语,以免妨碍正常的学术交流与发展。

  目前,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学术名词使用不统一、不规范的现象比比皆是,比如,在外来词的翻译方面,不用“因纽特人”而用“爱斯基摩人”,不用“原居人”而用“土著人”;“因特网”、“国际互联网”、“互联网”的并用;最新的如“非典型肺炎”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的说法。专家认为,由于学者的认识角度和学术观点不同,导致对同一外来词有不同的翻译,或者对同一术语在不同语境下的不同阐释,都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正常现象。但是,面对急剧增长和高速传播的术语发展的态势,推进容易引起混乱的社会科学名词使用的统一、规范,是开展学术探讨和交流的重要前提。

  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名正”就是术语的规范化。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技术经济研究所龚益研究员介绍,作为研究概念、概念定义和概念命名基本规律的边缘学科——术语学,早在20世纪三十年代初期就正式创立。大约在20世纪五十年代,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前苏联、前联邦德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即已开始编写术语标准化的原则与方法,用以指导统一术语的工作。我国把术语学理论正式纳入术语标准化的议事日程,则是20世纪八十年代才开始的。1988年,我国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术语工作原则》,制定了中国国家标准《确立术语的一般原则与方法》。20世纪九十年代,为了建立规范术语的标准,由原国家标准局组建成立的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指导术语工作的基础标准,即《确立术语的一般原则与方法》、《术语标准编写规定》等国家标准。这些标准所确定的工作原则与方法以现代术语学思想和实践为依据,其中提出的原则具有通用性,适用于各个知识领域,当然也包括社会科学领域的术语工作。开展社会科学名词术语审定工作的内容,应该分学科对有关的社会科学概念进行汉语定名,同时附以相应的外文名称。这是一件极其艰巨繁杂的任务,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和过程,同时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以保证其审定结果的权威性。由于这项工作的特殊性质所决定,它必定要依靠“政府行为”才可能得到推进以致完成。当务之急,是要着手组织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名词审定机构,以便正式开展社会科学术语的规范和审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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