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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宇:黑社会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很多人关于历史上的黑社会的普遍理解可能并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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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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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黑社会”,大把人会马上想起较近的某地打人事件;往前,会想到刘汉、张军、刀枪炮之流;再往前,上点儿岁数的,可能还会想起某地菜刀队、二王,甚至“小混蛋”……

  拓展点儿,会有不少人还会想到香港14K、意大利(mafia)、上海滩“三巨头”(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以及电影小说里见识到的各种真真假假的类似存在。

  总之,黑社会,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更是“具象”的,而非“概念”的。而笔者却认为,这仨字儿,更是“概念”;顺便觉得,那些“具象”的“认为”,都不甚全面。

  在笔者看来,黑社会,作为组合词汇(词组),其本身,更是“形容”属性而非“定义”属性的,即,黑社会,严格来说,是个形容词,而不是指代名词。非要往名词或说“定义”上靠,也是指的涉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而非“具象”的人或人群。

  单就“黑社会”仨字儿而言,如果算“定义”,则显太过笼统。指向人或人群时,往往会说成“黑社会大佬”、“黑社会组织”……看,是不是形容词!

  这个形容词,其实也是个词组,由修饰词“黑”和被修饰名词“社会”组成。社会为何?大抵就是我们惯常所见的“世道”;黑,相对应的是“白”,晦暗、肮脏、负面反向之意;合起来理解,可以是“晦暗肮脏的社会”即“社会中晦暗肮脏的部分”,或者“反向的社会”即“”。在笔者理解,前者,就是“社会中晦暗肮脏的部分”,似更贴切。

  也许有人不同意,会认为“”才更贴切;那就得论论这个“反”字了——是“逆向”?还是“抗拒”?又或是,更严重点儿——推翻、废除?

  逆向,跟社会法则反着,好像,从上面开篇例举的“具象”们对照下来,参差了,有的可以说“是”,比如张军,拢起几个人,专门谋财害命、杀人越货,比较“单纯”地以严重对抗社会法则的犯罪行为谋生;再比如“二王”(王宗坊王宗伟兄弟,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盗抢杀人犯),盗抢后杀人,然后逃亡,一路持枪抢劫为生,也是严重而“单纯”对抗社会法则的犯罪!而那些“具象”中的另一部分,就似乎不那么“单纯”。比如杜月笙,以对抗社会法则的方式“起步”,后来更多的是在社会法则中“运作”,再后来参与制定在有限范围之内的社会法则……这两种,对抗社会法则“单纯”和“不够单纯”,如果非要区别的话,可以说,“单纯”对抗社会法则的那些,真还不能用“黑社会”来形容!

  拿北京“小混蛋”和旧上海的“教父”杜月笙举例对比:前者只是比较善于打架斗殴的流氓头子,能通过打架斗殴“赢得”的“名号”敲诈勒索一些财物,勉强够得上“属性”二、三,但最前提的“属性一”,却十分模糊,相关“属性四”,也只是除了逃跑之外并无他招儿,基本算不具备;而杜月笙却“妥妥”地四个属性都具备(具体可参有关其人的资料、著述,在此不赘述),就可以冠以“黑社会”。

  再举例《教父》小说中的教父及其家族:老教父在所处的小范围社会局部(意大利移民群体)中“广受爱戴”,有意识地逐步形成具有独特社会属性的人员众多到足以构成“社会群体”的“朋友圈”,符合“属性一”。其领衔的家族内部及有限外延(江湖兄弟及其家族),以赌场、妓院等“边缘产业”为“营生”,有秩序、有规则,分工明确,符合“属性二”。其交由长子“带队”、由家族内部及其有限外延的青壮年男子组成拥有枪械的有组织人群,具有暴力侵害能力,符合“属性三”。豢养私人律师,长期贿赂“锁定”的法官、议员等公权力掌控者,随时预设性规避法律风险,并以“朋友”名义获得“保护”,使其家族性长期犯罪行为得以“非偶然生存”,很大程度上与广义社会构成隐蔽的“共生”,符合“属性四”。

  此例类似上述的杜月笙,可以用“黑社会”形容;而张军,性质上有相似,但的确不是;确切讲,应该算“犯罪团伙”。某地打人那几个,相比张军,多了些“社会关系”,但也只是“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而不属于“黑社会”。

  前述旧上海“三大亨”,理论上,足足地“够格”黑社会!其中更“先行”的黄金荣,更在“属性四”也就是与广义社会“共生”方面“略胜一筹”——他本人就曾较长期担任“法租界巡捕房华人总探长”,利用职务之便,大兴黄赌毒生意。

  旧中国“黑社会”的外延或者说“黑社会”滋养的“温床”,主要是帮会。上海“三大亨”,都是“青帮”出身。但帮会成员不都是“黑社会分子”——贺龙元帅也曾是“哥老会”成员,而且还是“双龙头大哥”,是旧中国帮会体系中地位最高的人。孙中山先生早年也曾是“海外洪门”的“红棍大哥”……

  如同意大利西西里mafia()的“最初”是农民自发组织的抵抗侵略者和贪婪无情农场主的自救性民间社团,中国近代的帮会,最开始的时候,也都几乎难以跟“黑社会”产生“链接”——川贵的“袍哥”,是船工甚至纤夫最先组成的;上海江浙的“青帮”,前身是“漕帮”,由以大运河水运为核心营生的船务水务人员组成,具有一定自卫能力;贺龙元帅少年时为生活加入贩运食盐的“盐帮”,并因而成为民间自卫自救社团“哥老会”中的一员……

  有一种说法认为,青帮、红帮,都起源于明末清初的“天地会”,而天地会,则是有着“反清复明”意图的秘密社团。有个在笔者看来最接近“真实”的香港电影,就叫做《黑社会》,讲的是跟广东连带的传统帮会在现代社会中歧变后形成的“黑社会组织”之间的争斗,影片开头,记得有个醒目的字幕:三百年前,他们被称为义士……

  义士!真的未必是自我“贴金”。声名海内外的“洪门”,其本质,就是“除暴安良”的民间社团,衍化出的同盟会的前身“兴中会”,就是以“海外洪门”(夏威夷)为发起基础的。今天还在港澳构成社会问题的“三合会”,其最初也是为“共和”奋斗牺牲的民间团体(潮汕地区)……

  把这类组织说成“黑社会”的“外延”,似不妥,或许可以说,由于历史、组织管理、社会发展等多重因素,这些带有“中性”甚至可谓“善意”、“正面”、“积极”初衷的民间组织,滋生出了“毒瘤”,具有了“黑社会”属性,把其本源、前身,拖累、玷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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