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玲:中等收入群体与中间阶层的概念定义——社会学与经济学取向的比较
[摘 要]随着社会中间群体在当代社会的兴起,理论家和学者们针对处于社会中间地位人群提出了多种多样的概念界定和划分标准,其中社会学取向(社会结构取向)和经济学取向(收入分配取向)的划分模式应用范围最为广泛。在实际的研究应用中,这两种取向的概念定义和分类模式各有所长,各自的关注点和研究目的有所不同。但是,两种概念定义和划分方法都有其意义,而其有效性取决于研究的目的,以及当时的社会现实环境和特征。在当前的中国社会,社会中间群体正在兴起,社会结构正在经历重大变化,社会结构取向的中间阶层研究和收入分配取向的中等收入群体分析,都能使我们更好地观察社会中间群体兴起过程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结构变化和其他社会生活层面的变化。
[作者简介]李春玲,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社会学会社会分层与流动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上海研究院研究员。
在当今中国社会,社会中间阶层正在兴起,其数量在持续增长。大量的媒体报道、市场分析报告和学者专家的论述,对这个群体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描述分析,“中等收入群体”“中产阶级”“中间阶层”“中产阶层”等成为中国民众所熟悉的词汇,媒体和学者也热衷于对此进行讨论。然而,至今为止,不论是学者专家还是社会公众,都未能对中国中间阶层或中等收入群体的概念界定达成一致意见。到底什么样的人算是中间阶层或中等收入群体?成为中间阶层或中等收入群体要达到哪些基本条件?目前到底有多少人是中间阶层或中等收入群体?这似乎是一个辩解不清的问题,但又是必须进行解答的问题。
在国内学术界,有关中间阶层或中等收入群体的讨论往往与中产阶级一词联系在一起,然而,中产阶级这一词汇是舶来品,不论 20世纪早期中国社会学者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论著中所提及的中产阶级或中间阶级,还是改革开放以来各领域中国学者以及大众媒体热议的中产阶级或中产阶层,最初的发源来自于西方相关理论文献。因此,要针对中国现实提出中国中间阶层或中等收入群体的明确定义,需要认真分析西方已有文献定义中产阶级的各种取向,以及中国学者对其的理解与应用。本文介绍了目前国际上(主要是西方学者)流行的中产阶级概念界定的主要取向,分析不同取向中产阶级定义的研究目的和结论,探讨相关取向中产阶级定义在中国当前社会经济情景下的内涵和效果,重点比较了当前比较流行的社会学与经济学取向的中产阶级概念界定及其划分标准,期望对于明确界定中国的中等收入群体和中间阶层提供参考。
对于处于社会中间位置的人群,社会学家是从社会结构视角来定义这一群体的,并把这一群体命名为中间阶层( middle class), middle class这一词汇最早出现就带有这种倾向。 “中间阶层”一词最早出现于英国人詹姆斯 · 布拉德肖( James Bradshaw) 于 1745年撰写的一本小册子,当时人们所理解的中间阶层是处于贵族与农民之间的社会群体,主要是指新出现的资产阶级(商人或工厂主等),以及在城镇中新出现的一些社会人群 (被称之为平民或市民 “ town-dwellers” ) 。中间阶层( middle class)从英文含义上顾名思义,指处于社会中间位置的人群。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贵族是上层阶级,而农民是下层阶级,资产阶级就成了中间阶层。
不过,不同的社会,处于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对于社会中间位置的理解也是不同的,从而中间阶层人群的构成也有所不同。马克思及许多与他同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是统治阶级(上层阶级),工人阶级是受压迫阶级(下层阶级) ,其他社会人群构成了中间阶层——主要是小资产阶级 (小业主和知识分子) 和农民,后来的一些家 ( 包括列宁和等人) 也坚持类似的看法。
虽然社会学家都是从社会结构视角来定义社会中间群体,但是不同的社会学家对社会结构的本质特性的判断不同,从而确定中间阶层划分标准也不同。在社会学界,从社会结构角度划分中间阶层主要采用两种理论取向,一种称之为关系取向:从社会关系视角定义中间阶层;另一种称之为等级取向:从社会等级视角定义中间阶层。依据这两种理论取向,形成了社会学界两种最主要的中间阶层划分模式,即“新马克思主义中间阶层划分模式和新韦伯主义”中间阶层划分模式。
马克思及其追随者对中间阶层的认知及其划分方法,是最为典型的社会关系取向的中间阶层划分模式。这些理论家认为,所谓的中间阶层,是指处于两个主要的社会阶级之间的一个构成混杂的群体。在欧洲封建社会晚期,统治阶级(贵族)与被统治阶级(农民)构成了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处于这两大对立阶级之间的人群(资产阶级和市民等)构成了中间阶层,这个中间阶层的兴起,推翻了由贵族阶级统治的封建社会,促成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在资本主义社会,决定社会关系的两个最主要的社会阶级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个阶级处于矛盾冲突之中。在两大对立阶级之间的人群成为中间阶层(包括农民、小业主、手工业者、知识分子等)。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是推进社会变革的力量,他们将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资本主义社会,中间阶层则是一个逐步消亡的社会群体,因为资本主义社会必将两极分化为两大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其他社会成分都将逐步缩小而消亡。然而,资本主义社会的中间阶层并未逐步消亡,相反,由于白领职业人群的扩张,中间阶层规模不断增长。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中间阶层在欧美发达社会中成为主导性的社会群体。 20世纪 60年代,一批新马克思主义者开始重新定义中间阶层概念,其中的代表人物埃里克·沃林·赖特提出的新马克思主义中间阶层分类框架,成为社会学界两大中间阶层划分模式之一。
赖特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传统观点——阶级是由生产领域中的社会关系来决定的,同时他也赞同马克思的看法——基于是否占有生产资料而形成的剥削关系是阶级划分的基础,但除了是否占有生产资料这一因素以外(他称此为资本资产),他根据当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又提出另外两个造成剥削的因素:组织资产和技术资产。[ 1]通过区分这三种资产,赖特提出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分类框架图并定义中间阶层(见图 1)。
上图中最左边的 1~3类别是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右边 4~12类别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赖特把 4~8类归为“中间阶层”, 9~11类归为“边缘性的工人阶级”,即他们是接近于中间阶层的工人阶级, 12类为无产者(完全没有三种资产的工人阶级)。
赖特提出的中间阶层定义在社会学界产生了极大影响,随后引发了一波中间阶层研究的。在赖特的领导之下,几十个国家的社会学家采用赖特提出的中间阶层划分标准,在各个国家进行中间阶层研究,并进行国际比较研究。这波中间阶层研究浪潮持续了二十多年,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国内学术界也有学者采用赖特的中间阶层划分标准进行中国中间阶层研究。张翼在分析“当前中国中产阶层的态度”时,采用了赖特的划分标准,他估计中国“新中产阶级”(专业管理阶层、专业监理阶层、专业人员阶层、技术管理阶层、技术监理阶层、体力管理阶层、体力监理阶层)占整个就业人员的比重为 9.32 %;“老中产阶级”(小雇主阶层和自雇阶层)占整个就业人员的比重为 14.14%。[ 2]
赖特提出的经济、权力和文化三个指标对于定义现代社会中间阶层的地位是有启发性的,但是,他解释中间阶层的社会位置的思路——在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或者剥削与被剥削阶级之间处于矛盾位置,是过于极端化和简单化了。把当代社会阶级之间的关系简单地归为统治与被统治或者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并把中间阶层的主要社会特性定位于这种冲突对立关系中的矛盾性,显然过于简单化了,尤其针对当代中国社会来说,更不合适。
与上述的“新马克思主义”中间阶层理论不同,另一种中间阶层概念不是通过社会关系视角来定位中间阶层,而是在社会等级分层系统中划分中间阶层,这一取向被称为等级分层视角,与社会关系视角相对应。等级分层视角,顾名思义,就是在一个社会地位高低等级排列体系中确定中间阶层,中间阶层就是处于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之间的中等地位人群,他们在各个系列的社会经济地位(如职业声望、收入、教育和消费等)排序中都处于中间等级。
新韦伯主义派阶级理论家约翰·戈德索普基于吉登斯[ 3]和洛克伍德[ 4]等人的新韦伯主义阶级理论,从操作层面提出了中间阶层的划分标准。在他著名的牛津英国社会流动研究[ 5]中,戈德索普考虑到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变化趋势,即职业的分类及差异在人们的社会性分割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他把职业分类与市场状态结合起来作为划分阶级的标准,并依此定义中间阶层(参见表 1)。
戈德索普把体力劳动者与非体力劳动者之间的区分作为最基本的社会性分割。根据体力与非体力劳动者之间的基本划分,戈德索普构建的工业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结构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即公务人员阶级( service class)、工人阶级以及由下层非体力雇员和小业主组成的“中间性阶级”( intermediate class)。在这一阶级分类中,公务人员阶级被认为是中间阶层的上层,“中间性阶级”( intermediate class)是中间阶层的下层。
戈德索普的阶级分类框架是最近 20年国际社会学界划分中间阶层的最主流的模式。东亚的一批社会学家在进行“东亚中产阶级比较研究项目”( EAMC Project)时,也采用戈德索普的阶级分类框架,从而,这一中间阶层分类模式在东亚和东南亚各国的中间阶层比较研究中被广泛采纳。[ 6] EAMC阶级分类是在约翰·戈德索普的阶级分类框架基本上做了进一步的中产阶级划分,它共划分出六个阶级: 1)企业家阶级(雇佣 20人以上的企业主); 2)新中产阶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老中产阶级(雇佣 20人以下的小雇主和不雇佣他人的小业主); 4)边缘中产阶级(普通办公人员和非体力的商业服务业人员); 5)工人阶级(技术人员、监工人员、技术工人、半技术和非技术工人); 6)农业劳动者(参见表 1)。这样的分类隐含着两种中间阶层的概念界定,一种是广义上的中间阶层——大中间阶层概念,它包括了新中产阶级、老中产阶级和边缘中产阶级;一种是狭义上的中间阶层——核心中间阶层概念,它专指新中产阶级(它也被称之为现代中产阶级)。 EAMC项目的研究人员认为,这样的中间阶层分类较为适合于东亚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亚洲“四小龙”)及近期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中社会(如中国)的中间阶层状况分析。
李春玲借用 EAMC项目的中间阶层分类,采用历年人口普查数据、 1%人口抽样数据和其他统计数据以及全国性抽样调查数据,估算了不同年代的中国城市中间阶层的增长状况[ 7]。此项研究结果显示,如果以 EAMC项目的大中间阶层和核心中间阶层这两个概念来估计中国城市中间阶层的数量规模的话,那么大中间阶层(包括新中产阶级、老中产阶级和边缘中产阶级)的比例大约在 60%左右,若排除城市社会中大约 5%的精英分子(他们应该是位于中间阶层之上的上层阶层),城市大中间阶层的比例大约为 55%。核心中间阶层(新中产阶级)的比例大约在 20%至 23%之间,若排除 5%的上层阶层,核心中间阶层的比例大约在 15%至 18%之间。如果我们再把 EAMC项目的中间阶层分类推衍到全国范围,考虑大约 50%的农业人口,那么在全国范围,大中间阶层的比例大约是 27%,而核心中间阶层(新中产阶级)大约是 8%至 9%。
在相当长的时期,中间阶层研究主要是以社会学家为主,社会结构取向的中间阶层研究是主流模式,赖特和戈德索普的阶级分类框架是划分中间阶层的最主要的两种方式。然而,最近十年,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进入中间阶层研究领域,他们通常以收入、财产或消费等经济指标来划分中间阶层。这类中间阶层的划分界定,既易于操作也简单易懂,同时还与人们能够直接感受到的经济形势好坏相关联,因而更容易为大众媒体和社会普通公众所接受,从而产生较大的社会效应。目前,经济指标定义的中间阶层研究正在成为主流趋势,而且经济学家提出的定义中间阶层的经济指标还往往超出了国界,通常是以美国的中间阶层划分指标为基础而形成全球统一的划分标准。中间阶层研究取向的这一重大变化,与经济学势力的扩张有一定关系,随着经济学影响力的不断提升,经济学家的研究兴趣不断延伸至传统的社会学研究领域。不过,导致中间阶层研究取向变化的更重要的原因,是当前三个重大的社会经济变化趋势。第一个因素是全球化的迅猛发展趋势,这一发展趋势使中间阶层现象已经跨越了国家范畴而成为世界性的现象,人们在讨论定义中间阶层的标准时已经超出了国界,就比如中国人讨论中间阶层标准总是要参照美国中间阶层的标准,这就使应用全球统一标准定义中间阶层成为可能。第二个因素是全球性的收入不平等上升趋势,使经济不平等的话题成为社会公众和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同时也成为中间阶层研究的关注点。半个世纪前,当白领职业人群迅猛增长而导致社会结构的重大改变,使研究者关注中间阶层兴起对社会结构的影响,并以职业为基本标准来定义中间阶层。而现今,全球性的收入不平等上升问题,又使研究收入分配问题与中间阶层的状况联系起来,从而收入成为定义中间阶层的更重要的指标。第三个因素是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持续至今的全球性经济衰退,对各国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中间阶层的巨大打击。许多国家的中间阶层以往生活状态的稳定性受到了威胁,感受到越来越强烈的经济风险,收入和财产等经济因素成为保障中间阶层生存状态的关键性条件,这也可以理解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把收入和财产与中间阶层的身份地位联系起来。上述这三方面的社会经济变化趋势,导致中间阶层研究的关注点从社会结构层面转向经济层面,聚焦于中间阶层的经济方面的特性(收入、财产、消费等)及其变化,以及中间阶层的收缩或扩张与收入不平等变化趋势的关系。以收入标准划分出的社会中间群体被称之为中等收入群体( middle income group或 middle income),但由于在英语世界中,“中等收入群体”不像“中间阶层”( middle class)那样耳熟能详,因此,研究者撰写的研究报告的标题常常采用“中间阶层”这一名称,即在经济学取向的社会中间群体概念中,“中等收入群体”与“中间阶层”通常是相同含义。
收入是经济学家界定中等收入群体最常采用的指标,而设定划分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标准线通常有几种方式。早期一些学者参照世界银行在 1990年提出的贫困线标准来确定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标准。 1990年,世界银行选取当时一组最贫穷国家的贫困线,采用购买力平价将它们换算成美元,通过计算出平均值将贫困线美元左右,人日均收入 1美元以下为绝对贫困, 1~2美元为相对贫困。基于此标准,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经购买力平价调整后的日收入超过 2美元的人即为中等收入群体,这也被称之为广义的“中等收入群体”分类法。根据此分类法,全世界 70亿人口中,有超过 40亿的人达到该中等群体的水准。[ 8] 2005年和 2015年世界银行分别两次提高贫困线美元,划分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标准线也随之提高。在此类处理方法中,最广泛使用的测定方法由世界银行经济学家布兰科·米兰诺维克和什洛莫·伊茨哈克于 2002年提出,他们将经购买力平价调整后的日人均收入介于 10至 50美元的人定义为中等收入群体。根据他们的测算,全世界人口中 11%是中间阶层(中等收入群体), 78%是贫困阶层, 11%是富裕阶层。[ 9] 2007年世界银行的全球发展报告《 2007全球经济展望:下一波全球化浪潮的治理》也采用这一标准定义全球中等收入群体,并且指出 1993-2000年期间,全球中等收入群体占全球人口比例一直没有变化(约 8%),但 2000年以后中等收入群体比例上升,到 2030年其比例将翻一倍,达到 16%。[ 10]
上述测定标准后来被广泛加以采用,世界银行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和智库的多份研究报告也采纳此种方法,只是有些学者把上限标准 50美元提升为 80或 100美元。霍米·卡哈罗斯在 2010年 OECD研究报告中提出日均收入介于 10~100美元为中间阶层,他之所以确定这一收入范围的人是中等收入群体,因为达到这一收入水平的人消费弹性最大,即可以维持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和生活方式。按这一标准,他估计 2009年全球中等收入群体的总数为 18亿,其中欧洲有 6.64亿;亚洲有 5.25亿;北美有 3.38亿。[ 11]
另外,也有一些学者采用收入中位数方法定义中等收入群体。 2002年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的经济学家伯兹奥尔、格雷厄姆和佩蒂纳托提出以收入中位数方法来设定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标准,他们提出收入介于中位数 50%至 125%之间的人为中等收入群体。[ 12]这之后这种测定方法很快流行起来,尤其在测算美国中等收入群体比例的研究中十分盛行。美国皮尤研究中心几乎每年发布美国中间阶层报告, 2008年的研究报告定义美国中等收入群体是收入介于中位数 75%至 150%之间 。 2012年及 2015年年底发布的最新报告,设定美国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标准是中位数的 67%至 200%。[ 13]
国内也有学者采用类似方法设定中间阶层的收入标准。李培林、张翼( 2008)曾经设计出了一种划分中间阶层的收入标准。他们选择了中国城市户籍人口的平均收入线作为参照基准,把高于平均收入 2 .5倍及以上的收入群体定义为“高收入层” ,把低于平均收入线 %及以下的收入群体定义为“低收入层”,把低收入的上限到平均线之间者定义为“中低收入层”,把平均线倍的人群定义为“中等收入层”。李春玲( 2008)把李培林确定的“中等收入者”上限——城镇人均收入的 2.5倍作为划分中等收入层的标准。依据这一思路并采用 200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的 CGSS抽样调查数据计算结果,把城镇人均年收入的 2.5倍( 28272元)设定为中等收入的标准线,以及以城镇家庭人均年收入的 2.5倍( 21715元)设定为中等收入家庭标准线. 以个人财富标准界定中等收入群体
除了以收入作为划分中间阶层的指标,经济学家还采用财产 /财富作为划分指标,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瑞信( Credit Suisse)研究院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它是采用个人财产来划分中等收入群体,在报告中他们把中等收入群体称之为中间阶层。自 2000年以来,瑞信利用他们收集到的 160个国家的个人财富数据,每年发布《全球财富报告》,对全球中间阶层的综合状况进行描述分析。 2015年 10月 13日瑞信研究院发布了 2015年度《全球财富报告》,声称中国中间阶层人数为全球之冠。瑞信把个人净资产在 5万美元至 50万美元之间的人定义为中间阶层。以美国的 5~50万美元为基准,再以 IMF版本的购买力平价( PPP)进行汇率换算,个人净资产在 2.8~28万美元的中国人,就是中间阶层大军的一员。根据这一标准估计,全球共有 6.64亿中间阶层,其中排名第一的中国有 1.09亿中间阶层,第二位的美国有 0.92亿中间阶层,第三位的日本有 0.62亿中间阶层。瑞信认为,以个人财产而不是收入定义中间阶层更加合适,因为财产比收入更能体现个人稳定的、长期的生活状态,收入有可能因各种因素发生高低波动,而财产更可能抵御经济风险和通货膨胀。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 2015年年底发布的一份报告参照瑞信财富报告的标准界定中国中等收入者,即个人净财富在 5万至 50万美元之间即达到中等收入家庭成年人标准。此中心的调查结果表明,中国中等收入家庭成年人口数量为 2.17亿,平均财富为 12.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81万元),规模和财富总额均居世界首位。但中国的中等收入家庭人均财富还不及美日,成年人口中的中等收入家庭占比中国为 21.4%,日本接近 60%。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 2015年中国家庭平均资产水平为 91.9万元,其中房产占比高达 69.2%,中等收入家庭成年人口数量为 2.17亿,平均财富约为 81万元。
从国外的相关文献中,我们可以发现,人们对于社会中间人群的理解是多种多样的,定义和划分社会中间层的方法和指标也有所不同,研究的目的和取向也各有不同。社会学取向(社会结构取向)习惯于把处于社会中间位置的人群称为中间阶层,而经济学取向(收入分配取向)则把社会中间群体定义为中等收入群体。但是,每一种定义和划分方法都有其意义,而其有效性取决于研究的目的,以及当时的社会现实环境和特征。在当前的中国社会,社会中间群体正在兴起,社会结构正在经历重大变化,社会结构取向的中间阶层研究,能使我们更好地观察中间阶层兴起过程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结构变化和其他社会生活层面的变化;而同时,经济不平等问题日益突出,收入分配取向的中等收入群体分析有助于我们及时准确地把握收入分配领域的变化趋势。因此,社会学取向(社会结构取向)和经济学取向(收入分配取向)的社会中间层研究都应是当前中国社会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在当今的欧美发达国家,社会结构处于较为稳定状态,白领从业者和中间阶层已经在社会中占据极高比例,经济不平等的上升和持续的经济衰退,使人们更关注经济层面的问题,因而,从经济视角研究社会中间层更为盛行。总之,多元化的研究取向和不同的定义指标,有利于我们更全面地把握社会中间群体的现状和特征,更深入地分析我们正在经历的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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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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