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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赌博缺钱高息诱人投钱 吸公众存款2600余万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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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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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一次豪赌,遂川县的赵某开始了疯狂的集资行为。近3年时间内,他以生意周转等理由,用匪夷所思的高息诱使100余人投钱,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超2600万元。

  今年6月,负债累累举家外逃的赵某,在浙江省诸暨市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近日,遂川县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赵某批准逮捕。

  集资陷阱 为还赌债高息借款

  赵某是遂川县人,靠着副食品加工生意,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然而一切在2009年发生改变。这年底,赵某因赌博欠下近百万元的高利贷。他掏空家底,自己还上了一部分,但还剩下70多万的窟窿无法填补。

  “靠自己的小本生意,别说本金,只怕日复一日的高额利息都还不上了。”想到这里,赵某将主意打到了朋友们身上。于是,他以高利息回报、写条子等方式,向朋友们开口融资,煞有介事地装出参与“某项大工程”的样子。

  20万、30万……朋友们见老实本分、又没有什么不良嗜好的赵某开口了,也就没多想,纷纷尽力投钱支持。

  在最初的融资阶段,赵某的确凭借2分、3分的高息,在朋友圈内建立了一定口碑。靠着口口相传的品牌效应,赵某的朋友们也不断自发拉人入局。就这样,“朋友的朋友”相继参与进来,帮助赵某“融资”的队伍越来越庞大。

  惊人高息“借万元一天还百元”

  2008年,受害人郭某在打牌时结识了赵某,为人老实的赵某给郭某留下了很好的印象。2012年底,两人偶遇,留下了彼此的电话号码。随后,赵某便开始盘算向郭某开口借钱的“正当理由”。

  “我做房地产的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我可以保证1万元1天100元的高额利息。”2013年3月中旬一天,赵某找到郭某,向他拍着胸脯担保。郭某将35万元打入赵某账户,赵某如约每10天支付一次利息。

  截至2013年4月4日,赵某已支付10余万元利息给郭某,此时赵某仍对外表示,需大量资金周转还需借钱。高息诱惑之下,郭某便又借了65万元给赵某,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利息仍每10天支付一次。

  2013年4月21日,赵某再次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郭某借款95万元,利息同样是1万元每天100元,借期改为1天。第二天,赵某就通过银行转账,归还了45万本金及利息给郭某,而另外50万元则以相同的利息延期使用。

  截止到案发时,赵某共支付郭某利息51万余元,尚欠本金150万元。据了解,从2011年开始,在赵某的承诺里已经不乏6分这样的高息回报,甚至好几笔大项资金的利率,已经达到了借1万元每天还100元利息的水平。有人为享受这样的高利回报,甚至凑足钱款,单次投入就超过100万。

  无力抽身“借了这么多,没回头路了”

  如果起初编织谎言还是为了偿还赌债,那么当集资超过千万的时候为何还不收手?

  钱生钱,利滚利。疯狂集资背后,只是为了填补当初一个小小的缺口,随着参与者越来越多,赵某渐渐感到力不从心。他坦承,看似不断有钱进账的自己,其实“一直在亏”。

  据侦查机关目前查实,已有30余人确认借款给赵某。但各种证据显示,这3年间,赵某以借钱还钱、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已向超100人借款达2600余万元,其中至少800万元用来偿还当初承诺的高额利息。

  “没有回头路了,都已经借了这么多了。”在这条注定入不敷出的死路上,赵某只能越走越远。

  2013年5月,不堪巨额欠款的压力,赵某和妻子带着3个孩子外逃。而就在临走之前,他还不忘朋友,又以虚假理由“借”了几十万。然后,赵某从吉安跑到了浙江省诸暨市,并被遂川公安机关列为网上逃犯。今年6月,赵某被诸暨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目前,遂川县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赵某批准逮捕,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之中。新法制报 ◎文/罗文华 记者刘帅 标签:赵某 郭某 高息 利息 遂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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