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名副镇长酒后驾驶公车被警方查获
安徽一副镇长周末酒后驾驶公车被警方查获
昨日,有网友向人民网安徽频道爆料称,8月18日晚,安徽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镇副镇长韩某参加一朋友的孩子升学宴后,酒后驾车被交警现场查获。
8月19日,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从宿州市警方获悉,韩某因酒后驾驶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今日上午,宿州市交警大队一支队负责人告诉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8月19日晚8时许,交警例行对辖区内的车辆进行酒驾抽查,现场查获一辆牌照为“皖L72368”江淮车,经现场酒精检测,车主韩某属于酒后驾驶。
据知情者透露,昨晚,韩某参加完朋友升学宴后,驾车至宿州市区宿城新汽车站附近,被交警一大队查获,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达到5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记者通过警方车辆登记信息查询获悉,“皖L72368”江淮车的所有者为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镇政府。
今日下午,记者就此致电宿州市大店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已知晓此事,并称涉事车主韩某为该镇副镇长,涉事车辆为镇政府公务车。“至于他为什么会酒驾就不清楚了。”
随后,记者拨打韩某手机,对方一直不接电话。按照国家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非工作日期间,政府公务车不准私用。而昨天正是周末,晚上韩某酒后驾车参加宴会已涉嫌公车私用。(记者 周然) 标签:韩某 安徽 镇长 酒后 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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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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