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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爱爱否认伪造证件 辩称北京户口是买房时送的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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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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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8时30分,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在庭审现场,被告人龚爱爱否认伪造买卖国家证件罪,她表示,她从未为假户口支付过金钱,并辩解称,她的北京户口是买房时送的。

  龚爱爱原系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此前,龚爱爱被查出在陕西、北京拥有4个户口,并在北京坐拥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方米,被称“房姐”。她所持有巨额财产来源合法与否一直受质疑。

  1月27日,陕西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此前,龚爱爱已辞去人大代表职务,其3个虚假户口已分别被注销。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龚爱爱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应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此前引发舆论关注的房产问题本次庭审并未提及。另据了解,本案有关的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张和平、张志华玩忽职守,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也同时审理。     (王文佳) 标签:龚爱爱 人大代表 副行长 商业银行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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