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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出庭受审未穿囚服神情漠然(图)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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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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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陕西靖边9月24日电 (张一辰 王永平)24日上午8时30分,陕西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房姐”龚爱爱一案。龚爱爱身着黑色上衣带着手铐步入被告席,神情漠然。

  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因为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成为民众关注的热点。同时“房姐”所拥有的“多个户口”一事也引发质疑不断。

  在24日早8时30分庭审开始后,中新网记者看到,龚爱爱身着黑色上衣、牛仔裤,带着手铐步入被告席,神情漠然。

  庭审中,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被告人龚爱爱在办理了法定户籍证件后,又先后两次委托他人在公安机关制作了与自己身份信息不相符的户口两个,亲自以该户口办理了居民身份证,并使用身份证从事民事活动,妨害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认定,2005年被告人龚爱爱在北京购房时,还通过他人为其本人及女儿李某购买北京户口。检方认为,被告人龚爱爱无视国家法律,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龚爱爱的部分亲友和当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旁听。(完) 标签:龚爱爱 刑事责任 人大代表 副行长 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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