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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检察院采取“三抓”工作法 提升管理效能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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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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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陈皓 通讯员 陈磊)今年以来,在进一步加强制度的落实上,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检察院更加注重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助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抓政治思想教育是前提,该院利用每周五学习日时间,通过院领导领学上党课、科室讨论学查问题、个人自学再提高,统一干警思想,用身边人、身边事例作为反面教材,对照检查、警钟长鸣。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作风纪律、岗位廉政教育,不断深化理想信念,严守党风党纪党规,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抓制度建设是基础,修订完善了《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办法》、《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接待支出、公车使用的审批手续和使用范围,加大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强干警日常监督的动态管理,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之中,推动干警日常管理规范化。

抓作风整顿是措施。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该院开展专项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并就公务用车问题、厉行节约和执法办案等问题进行专项督察,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抓工作业绩是目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工作领导机制,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要求和全年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整体推进,相互促进,用工作实绩来检验机关作风建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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