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南昌警察用警棍打人?真相是醉汉打人散布谣言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王旭欢报道:5月2日夜,南昌市西湖区里洲菜市场附近因一名饮酒男子余某发生骚动。他不但在菜市场内踢人、叫骂,还与前来处置警情的公安民警发生了肢体冲突。事后,曾有人在网络中传播民警在事件处置过程中使用警棍打人。一时间,各种说法甚嚣尘上。
5月21日,中国江西网记者前往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筷子巷派出所,处警民警详细还原了事件的起因经过。目前,涉事男子余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事发现场:
男子脚踢报案人
“当时我和同事值班,接到一个里洲菜市场的警情。”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筷子巷派出所民警王柳青是当事人之一,据他回忆,5月2日21时许,派出所连续接到两次110指令:里洲菜场门口有一男子殴打路人。
报警人名叫万某。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很像喝过酒的男子余某正在开腔骂人,他的母亲、妻子、姐姐等亲属正在好言相劝。但余某不解气,仍旧多次捡起地上的砖块,扬言要打人。
“当时,我们立即去询问情况,报案人说这名男子好好地踢了他一脚。”民警说,在他们询问过程中,余某又踢了万某一脚。
掐住民警脖子
民警用警棍击打男子
鉴于此种情况,处警的另一名警察王屹立即上前劝阻余某。此时,让大家意想不到的一幕的发生了。
“当时他一只手掐着我的脖子,一边掐还一边用力推我。”王屹说,余某的另一只手上则拿着一块砖块。惯性作用下,他被余某推着向后退了数步。
见情况紧急,王柳青立即上前制止余某的行为。“我掏出警棍,准备击打他掐住王屹的那只手。”王柳青说,因当时余某处于运动过程中,且光线较暗,警棍打在了余某肩背处,击打过后,余某才放手。
而此时,余某的母亲、妻子见王柳青使用了警棍,立即上前对他进行推搡、谩骂。王屹便拉着余某手臂准备带上警车。“人都上了车,但马上被他母亲和亲友发现了。”王屹说,在余某母亲等人的助力下,余某逃下警车,他便在周边走动,时站时坐。
“嫌疑人不停地谩骂威胁,并多次用脚踢我们。”王柳青告诉中国江西网记者,余某家人也开始谩骂并威胁民警,除了余某外,一名黑衣男子(目前身份不详)不但趁机踢中了他,还准备抢一名随警拍摄的记者的摄像机,被他及时制止。
事发现场,支援的民警赶到,王柳青和王屹这才脱离困境,离开现场。
男子酒后大闹街头
散布谣言中伤公安民警
事件发生后,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治安大队介入调查。经查明,5月2日,余某在绳金塔饮食街与家人聚餐,喝了近一斤白酒,聚餐结束后余某与家人路过里洲路时,过路群众李某驾驶汽车按了下喇叭,导致余某心生不满,用脚踢了李某的汽车。
余某姐姐立即向李某道歉,但余某觉得自己“吃了亏”,他在附近水果店拿起一个装水果的木框,无故砸了另一位路人万某,万某随之报警求助。
此后,民警来到现场,处理该事的过程中遭到余某殴打,余某家人企图阻止民警将余某带离现场,其家人还起哄,声称“民警用警棍打人”。事后,余某的家属在网络微博中大量散布民警用警棍打人的信息,属于散布谣言,恶意中伤。
使用警棍合理合法
男子及母亲被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第一章第五项规定,针对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人民警察可以使用警棍等制服行警械。”治安大队民警告诉中国江西网记者,民警掏出警棍制服余某是合理合法的。
目前,余某的母亲胡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余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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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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