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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将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 拒绝“老赖”逍遥法外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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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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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被判处罚金却拒不缴纳,判处没收财产却执行不到位,这些“老赖”行为从法律上来说,也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责范围。然而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财产刑等非监禁刑执行监督较少涉及。

在前不久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这也意味着,检察机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职责。“老赖”问题有望在法院和检察院共同努力下,得以根治解决。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全部财产、处罚金……这些经常在法院判决书中出现的判决实际上属于我国刑罚执行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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