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理假"为何执行难:操作麻烦 无认定标准
很多女职工不知道 很多企业没批过
近期,宁夏拟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其中提出的“生理假”引发舆论热议。实际上,类似的规定已经出台20多年,但至今许多人对“生理假”依旧陌生。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生理假”,很多女职工不知道,很多企业没批准过,很多人觉得不理解。一项旨在保护女性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为何多年来却难以执行?
“生理假”你听说过吗?
“生理假”至少有23年的历史。1993年,卫生部、劳动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提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然而,现实中“生理假”遭遇“一头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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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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