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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立法明确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 遇操作难题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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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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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决定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这并非孤例,在吉林立法对“啃老”说不之前,已有江苏、山东、昆明等多个地方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明确了老年人有权拒绝年轻人“啃老”的相关规定。

 

  时下,“啃老”现象的确已成为一个不能忽视的社会问题。立法能否有效保护老年人法律权益,“啃老族”如何才能减少?已经辛苦大半辈子的父母能拒绝被“啃”吗?本报记者带您走近普通的老年人、青年人,一探究竟。

 

  ● 有的主动“啃” 有的被动“啃”●

 

  每当看到各种与“啃老”有关的新闻,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关先生就忍不住叹气,虽然他家的情况没有见诸媒体的那些案例那么极端,但每每看到已届而立之年的儿子辞了工作成天宅在家里就闹心不已。

 

  “你说说,这么大小伙子,既不成家也不立业,平时还要吃好的穿好的,我们老两口劝也劝不动,骂也骂不走,自己都到快要退休的年龄了,却还要跟年轻人一样拼命工作养家,本来以为把儿子养大了就轻省了,谁知养出了个‘啃老’的儿子,这往后可怎么办啊!”如今,关先生和朋友在一起时,最怕聊子女的情况。

 

  说到“啃老”,重庆的史先生有些不好意思。现在是一家小卖部店主的他,曾经是个“海归”,在国外念了4年书,花了家里差不多160万元,因为家境并不很富裕,父母只能节衣缩食地给他凑钱。结果回国后,他始终找不到理想的工作,最后还是父母看不过眼,找亲戚借钱租了个小卖部,让他先看着店,可生意又不温不火,赚的钱刚够交房租,平时的开销还得“啃”父母。现在,史先生见人都不好意思提自己的“海归”经历,“连工作都找不到,有什么好炫耀的”。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啃老”的形式和程度也是千差万别的,除了那些完全不工作专“啃”父母者外,还有很多家庭存在各种形式的间接“啃老”,比如把孙辈全部扔给老人。

 

  北京的郑大妈,儿子媳妇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收入也还算可观,可年轻人嘛,花起钱来难免大手大脚,工资收入基本没给过老两口。很快,孙子出生了,老两口一手包办带孙子,出工又出钱,孙子从出生到上学,所有的费用,都是郑大妈两口子管着。

 

  在郑大妈看来,自家儿子也算是一定程度上的“啃老”。“抚养自己的下一代,本来就该他们自己出钱出力,怎么现在全成了我们的事了!”

 

  “综合分析来看,‘啃老’族中,有的是不想‘啃老’,但因处境不好而不得不如此,当然也有好逸恶劳,想让父母养活自己一辈子的人。其中,有一部分是掌握技能差、在市场上就业困难、年龄偏大的下岗人员,但近年来,更多出现的是年轻的‘啃老’族,他们有一定学历、却处于失业状态,与传统的下岗失业人员不同,这个群体可能更适宜用‘不就业者’来描述。”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梅志罡对本报记者分析说,“年轻一代普遍对就业工作有较高的要求,住房、购车等社会压力对其影响较大,加之很多家庭父母的溺爱和庇护,导致不少人逃避压力选择‘啃老’。”

 

  ● 各有心结 一言难尽●

 

  虽然说起“啃老”大家都深恶痛绝,可是仔细探究起来,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不论是“啃老”的年轻人,还是被“啃”的老年人,大伙儿说起来都是满腹纠结。

 

  关先生虽然对辞职回家的儿子有诸多不满,可这个儿子曾经也是他们夫妻俩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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