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贪官借“壳”敛财:夫妻联手办企业实现权力变现
借“壳”敛财难遁形
——“警惕新动向、严厉惩贪腐”系列报道之三
“左手转右手”、“一人当官,全家发财”、“一家两制”……贪腐官员担纲“腐败共同体”的“轴心”,借“壳”完成权力寻租、权力变现、权钱交易,已不仅是某种“身边的现象”,而是必须被重视起来的社会腐败形态。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方式不断创新、手段持续升级,无论借“壳”敛财再怎么花样百出,终究也要露馅。
动植物的壳,既能为它们提供保护,又能遮掩其实质。在现实中,一些腐败分子也用“壳”来自我掩护。贪腐时,他们自己隐身幕后,或设置中间环节,“左手转右手”,巧取豪夺,鲸吞蚕食,将公共资产转化为个人财产;或“一人当官,全家发财”,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以经商办企业、包揽工程、批发项目等形式,实现权力变现,套取巨额利益;或搞所谓“一家两制”,唱“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的贪腐双簧,做“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利益输送暗道。
这些看似能够遮掩丑陋行为的“壳”有哪些形态,怎样“破壳”,值得关注。
“左手转右手”,公共财产落腰包
贪污公款3600余万元,受贿400余万元……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金建平,利用虚假合同这个“壳”,将公共财产转移到自己腰包,堪称“左手转右手”的典型。
金建平有意购买南开区一处房产。购房款从哪里来?金建平打起了公款的主意。他找到私营老板陈某某,向其提供了一份燃气集团的空白合同,并提出以燃气集团名义,与陈某某公司签订一份金额为260万元的虚假合同。同年8月,合同生效。等了两个月后,金建平便要求陈某某开具两张空白支票,并使用其中一张支付了250余万元购房款。
“金建平案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伙同一些私营老板,利用订立虚假合同的方式贪污公款。”天津市纪委办案人员说,金建平贪污金额最大的一笔达2000多万元,最小的一笔就是第一次贪污的260万元,累计3600多万元。
照理说,公家财产流入自家金库,如果监督到位,应该并不难发现。那么,金建平为什么能屡屡得手呢?
办案人员说,金建平的口头禅是“没有办不成的事儿”,在燃气集团向来说一不二,没有人敢质疑他,更别提监督。燃气集团一名负责人也表示,集团虽有诸多制度,但制度是对别人而言的,对金建平没有约束力。比如,按照规定,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要经过集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但金建平对一些事项,要么以保密为由绕过去,要么干脆一人独断。
如此看来,既然金建平能够只手遮天,那“左手管公款,右手变私款”也就不在话下了,无怪乎办案人员称其“贪污起来肆无忌惮,简直把燃气集团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
如何防止“左手转右手”?江苏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世谊认为,切断“左右手”的联系最重要,因此,一方面要健全完善国企内部权力制衡机制,管住一把手的权力特别是“财权”;另一方面要构建立体化的预防、监督制度,将权力置于组织、群众、法律、舆论的有效监督之下。
“现在,关于某些党员干部的家庭房产、收入等‘合法性’存疑的问题,社会上有不少反映,有关方面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表示,相关权力的监督需要更多从“纸上”落实到行动中,应通过企务公开、建立廉洁从业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巡视、审计监督等方式定期给掌权者“体检”,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
“全家腐”背后的“权力魅影”
2014年6月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无锡市滨湖区委原书记、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原书记朱渭平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一人当官,全家发财”,朱渭平家族可说是一个典型。
1987年,26岁的朱渭平研究生毕业后到无锡市化工局参加工作,就一边上班一边跟随其父亲做化工生意,利用父亲公司的平台拉业务、赚提成,做得风生水起。(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1999年,朱渭平父亲年事已高,将公司交由朱渭平全权打理,当时已经任宜兴市副市长的朱渭平为掩人耳目,将公司登记在其哥哥名下,自己当幕后掌柜。
权杖一点,财源滚滚。随着“地位变高了,权力变大了”,朱渭平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方面更是得心应手、长袖善舞。除了为自家公司招揽业务之外,又成立了实体和投资公司,先后对外投资入股10余家大型企业,涉及化工、建材、房地产、酒店等多个领域。人在官场心在生意场,朱渭平把为民服务经念成“生意经”,一路下来,成了拥有数亿资产的“地下富翁”。
妻子金某,在朱渭平腐化变质的过程中,发挥了“贪内助”的作用;哥哥朱某某,替朱渭平打理数亿资产的公司,费尽心思做好“代理人”……贪腐由“单兵作战”变为家庭、家族参与,到头来的结果只有一个:画皮一揭、人财两空。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家族式腐败”的轴心是腐败官员,因此,要立足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也要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等“身边人”的从业状况及经商行为纳入监管,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这样一来,腐败官员及其“操盘手”、“代理人”很容易现出原形。
“一家两制”,贪腐利益输送暗道
“一家两制”骤成热词,缘于中央巡视组的一份反馈通报。
2014年11月,中央巡视组在对浙江的反馈意见中指出,“领导干部‘一家两制’、利益输送出现新的表现形式,手段隐蔽”,并就此提出整改要求,“妥善研究应对领导干部‘一家两制’造成利益冲突问题,明确界定基本要求,扎牢制度笼子”。
对“一家两制”新的表现形式,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曾结合本省查处的腐败案件做过阐述:“有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依仗领导干部的权势和影响力谋取巨额利益;有的安排亲属在自己关照过的企业挂名领薪,或直接占有股份。这样的家庭当官发财两不误,社会上称之为‘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官商一体,比官商勾结更厉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中,刘铁男之子刘德成就以“商人”身份扮演了重要角色。
经查,刘铁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商人宋某、孙某、张某、邱某等谋取利益。作为回报,宋某将巨款汇入刘德成控制的公司账户;孙某出资为刘德成购买轿车;张某将新成立公司股份的30%赠予刘德成,后再出资回购股份;邱某出资为刘德成成立公司、购买别墅……“老子台前办事,儿子幕后收钱”,随着刘铁男官越做越大,刘德成钱越挣越多。
中国社会科学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一家两制”就是一出“贪腐双簧”,形象地点破了某些干部“脚踏两只船”,利用“亲友圈”经商办企业、投资理财的“障眼法”,借“壳”完成权力寻租、权力变现、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等利益输送的贪腐行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许多民营公司喜欢聘用官员的妻子或儿女,正是因为可以利用官员的关系和资源,从而谋得利益。这般利益输送,比其他形式的官商勾结更趋地下化。
专家建议,在完善严禁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兼任经济实体职务,干部子女在其分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相关规定的同时,必须强化制度刚性和监督执纪,让有关回避、惩戒及问责制度成为硬杠杠。
“最根本的还是要从‘治权’入手。”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表示,击破各种敛财的“壳”,与其着眼于掌握权力的人,不如排除个体差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做到不管谁在这个位置上、谁行使这项权力,都没有机会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本报记者 陈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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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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