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侵权“李鬼”多“内鬼” 更多造假者来自国内
遭遇
签订独家代理合同后不到一个月,当地就出现了其他商家销售同样的产品。
重庆隆鑫集团知识产权部部长刘成果最近有点烦。前不久,他接到了一个同事打来的语气焦急的电话:“非洲那边的客户现在质疑我们,他们原本在当地独家代理隆鑫摩托车,但发现当地市场上还有其他商家也在卖我们的产品。”
刘成果预感到事情不妙。原来,在广交会时,隆鑫公司和非洲某国的摩托车经销商签订了独家代理合同,但只过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经销商就在当地发现了销售“隆鑫”产品的店面存在。
“隆鑫的摩托车都印有‘LONCIN’的商标,但当地部分经销商卖的产品品牌名为‘LONCLN’,仅有一个字母的细微差别。”刘成果苦笑着告诉记者,如果不留心看,根本分辨不出来。加上当地居民对品牌不够了解,很多人自然就认为这个产品是隆鑫公司制造的。
最令刘成果感到郁闷的是,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2012年,相似的境况也在巴基斯坦出现过,而且对方做得更加明目张胆,直接把产品打上了“隆鑫”的商标。
来自重庆市海关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900多亿美元,其中出口600多亿美元,同比增长35.5%。一边是鼓励更多的企业“走出去”,一边是企业品牌效应提升的同时,越来越多的“李鬼”随之出现。尤其在汽摩行业,知识产权问题已成为最常见和影响最大的问题。
造假
“买个对手的产品拆开看,再顺藤摸瓜找到零配件厂进货,就能大量生产仿冒品了。”
令企业主们感到气愤的是,更多的造假者来自国内。
记者从重庆西南商标事务所获悉,在其去年处理的几十起摩企海外维护产品专利权的案件中,至少七成案件都是重庆某些摩企仿冒对手产品,之后销往国外。
“重庆摩企在海外被侵犯专利权,侵权者多是国内或本土企业,这样的专利权侵权特点已越来越突出。”重庆市专利局法规处处长王虎介绍说。
一位行业内人士透露,这种侵权行为一般的操作模式是,部分国外的经销商看到哪款中国汽摩产品卖得好,就到原产地找人仿制,再运到海外进行销售。
“造假太容易了。”重庆力帆摩托车海外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朱小满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重庆的摩托车产业非常成熟,摩托车零配件厂业内企业间也非常熟悉,只要拆开一款产品,就能知道其中哪个零件是哪家零配件厂生产的。所以,要仿制对手的产品很简单,买个产品拆开看,再顺藤摸瓜找到零配件厂进货,就能大量生产仿冒品了。
但是,对于被侵权的企业而言,海外维权需要花费很多人力、财力,取证、起诉都意味着更大的成本,因此企业很多时候都在这种情况上吃“哑巴亏”。“如果我们这次去非洲取证,结局很可能是,我们在当地辛苦半年收集证据,花费几十万元,最后对方只赔偿我们几万元。”刘成果说。
刘成果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能针对“抓到现行”的情况起诉;就算胜诉,一般也是按这些产品的售价进行赔付。“如果只‘抓到’10台摩托车涉及侵权,那完全无法摊平成本。所以,只要不是十分重要的市场,厂商往往都会选择让当地经销商自行解决。”
隆鑫公司此次的商标侵权事件只是“冰山一角”。重庆力帆摩托车曾经还遭遇过商标被抢注的情况。“产品出口巴基斯坦,就因为商标在当地被抢注,企业无法授权当地经销商销售公司产品。我们在海外构建销售网络足足滞后了5年,商机被大大地延误。”朱小满说。
俗话说,“他乡遇故知,乃人生幸事。”现在,面对海外频频出现的“李鬼”,企业方却是“最怕他乡遇故知。”
反思
一些企业错误地认为,“既然申请了专利、商标也难以维权,还不如不申请。”
不过,除了防不胜防的侵权者出现,更多时候,企业也需要从自身寻找原因。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相关人士就明确指出:“一些企业眼光不够长远,往往只在国内申请核心技术专利,等准备进军某个国家时,再想起保护技术专利,为时已晚。”
此外,一些企业担心专利公开后被其他企业“克隆”,夺回技术专利或商标却要付出相当高的成本,所以错误地认为,既然申请了专利、商标也难以维权,还不如不申请。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剑告诉记者,企业的这种想法很可能给其带来难以补救的后果。因为一旦国内的商标在海外遭到抢注,如果真正的商标所有者不高价买回,就无法进入当地市场。创办商标的“李逵”反而很可能被抢注商标的“李鬼”告以侵权,这样,“李逵”不但要付给“李鬼”侵权费,还可能会被赶出当地市场。而在海外,对于无专利、无商标的产品,消费者和当地政府都很难判定真伪。
应对
提前布局知识产权地图,尽早申请保护。
面对屡屡出现的商标在海外被侵权的案例,企业该如何寻求自保呢?重庆西南商标事务所涉外部负责人表示,“企业在做外贸时,要首先了解当地的知识产权法律、相关产品的知识产权信息,尽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提前布局专利地图,对主产品涉及类别的商标,或是主产品涉及的核心技术专利进行申请保护,很有必要。”
另外,目前可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90个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进行商标注册。专利保护也有类似途径。作为《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中国在《专利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可根据《巴黎公约》规定,就相同主题向《巴黎公约》100多个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并享有优先权。
记者还了解到,针对重庆汽摩企业在海外屡次遭遇侵权的案例,重庆市相关部门出台了各种措施。其中针对汽摩行业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以满足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的各种需要。(记者 黄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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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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