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革命:探秘“地下中国”(图)
地上高楼林立、车水马龙,地下钢筋混凝土的隧道内,各种管线林立、纵横交错。这些管线向城市的每个角落源源不断输送着水电热等能源,这里既是城市的“主动脉”,也是“生命线”。
如果说表面的光鲜亮丽映射出城市的风貌,埋于地下的基础设施水平则反映一个城市的良心。
中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本周,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在我国全面开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以筑牢城市“里子”的方式开启中国的“地下管线革命”。
地下综合管廊,又称为共同沟,是指为电信、电力、燃气、供水等各类公用类管线盖一个共同的“房子”,位于地下约3米处,这个“房子”一般小可通人,大可通车。
地下综合管廊一般分为干线、支线、缆线管廊,干线主要建在城市道路中央下方,是“主动脉”,支线、缆线主要建在道路两旁的人行道下,是“毛细血管”,整体构成一个系统的地下管网系统,覆盖城市每一个角落。
虽然地下综合管廊在国内还是个新鲜词,但其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超过百年的历史。法国大文豪雨果的《悲惨世界》里,就有对巴黎地下错综复杂的下水道系统详细描述。
世界上最早的综合廊道出现在巴黎,始建于1883年,是以排放雨水和污水为主的重力流管线系统,管网纵横,排污口、蓄水池众多。后来,通过在管网内部铺设供水管、煤气管、通信电缆、光缆等,进一步提高了管网的利用效能。
1893年,德国汉堡开始在街道两侧人行道下建设综合管廊,收容煤气管和自来水管。20世纪50年代,德国每个城市都通过立法,对地下管道建设进行管理,成立公共工程部,负责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监管。
日本是目前世界上共同沟建设最先进的国家之一,1926年关东大地震之后,日本政府针对地震导致的管线大面积破坏,从防灾角度在东京都复兴计划中规划建设综合管廊。
1958年,北京建设了全国第一条地下综合管廊。21世纪初,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结合重点建设探索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如、北京中关村西区结合地下综合体开发,投资建设了全长1.9公里地下综合管廊,昆明市结合新建道路建设33公里,广州大学城建设17.4公里,上海世博会园区建设6.4公里,珠海市横琴新区建设33.4公里等。
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个城市完善的地下综合管廊还有很多用武之地,包括垃圾的真空传输也可以在地下完成,例如日本在管廊中留一个空间,自动把垃圾送到垃圾处理厂去,地下管廊甚至可以作为一个地下物流系统,比如将蔬菜通过地下管廊从郊区运往市中心,在一线城市可以大幅降低物流成本。
“一场暴雨,城市变成大海”,“反复开挖马路拉链何时休”……近年来,大雨内涝、管线破裂、路面塌陷、燃气渗漏爆炸等事故拷问城市安全。有市长说,地下管线积重难返的问题,使他们犹如坐在随时可能喷发的活火山上,整日提心吊胆。
城市设在地下的“主动脉”,地下综合管廊的逐步推广也将会影响到每个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
马路上随处可见的各种井盖会大幅减少,如果全部管线入廊,新建马路将没有井盖,不会因道路开挖阻断交通,城市开车出行更加舒适平整。
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意味着城市居民的各项市政公共服务更有保障。各种管线多了一层廊体“防护罩”,各种能源传送有可视化的红外线、摄像仪、报警仪等监控,出现问题可及时修复,困扰居民的断电、断水、断网等现象会随之大幅减少。
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意味着城市高压线“蜘蛛网”将消失,城市会更加美观。如日本近一半的高压线“蜘蛛网”已转入地下管廊。
空中高压走廊消失了,还能为城市释放出更多土地资源,并带动沿线土地升值。据测算,综合管廊与直埋占用道路地下空间比为1:4;架空线入地平均每公里可节省用地75亩。
事实上,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对地下空间的开发都是从管线革命开始的。一些国家的城市都是地下与地上一同规划,例如日本东京的城市规划做到地下80米。
根据国外经验,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以后,由于城市地面价格上涨,土地资源紧缺,会出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高峰。地铁、隧道、人防工程、停车场、超市等,使地下成为城市“第二空间”。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城市人口迅速增加。承载世界前所未有的城市化发展速度,容纳庞大的城市人口,走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之路,实现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是符合国情实际的必然选择。
为满足城市发展需要,以各种方式开发利用城市立体空间,是各国普遍趋势。近年来,我国经济发达城市受交通压力影响,城市地下空间利用问题尤其突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我国有不少于14座城市开通了地铁。预计到2020年,北京市将建成900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然而与此对应的,是目前针对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法律规定零散,根本不成体系。明确新设的空间使用权与已设立使用权之间衔接,使物权法的原则更具操作性,不动产登记必须“地下地下”统一。
在日本琦玉县春日部市国道16号沿线的地下约50米处,有一座运用日本先进土木技术建造的排水“宫殿”--“首都圈外围排水系统”。
21世纪的城市发展是立体式的,地上、地下要同步利用。开发好地下空间“聚宝盆”,离不开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从用地审批、登记、出让,选址论证、地质环境评价到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规划。带有公共利益性质的地下空间利用如人防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地铁,长输管网或电缆敷设,经营性地下空间开发的商业街、娱乐场所、收费停车场,要在“一个城市只有一个地下空间”观念下,统一规划,集约开发。(作者:韩洁、何雨欣、王立彬、王镜茹)
- 标签:
- 编辑:刘柳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