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之痛:骗助者各地救助站间打转 直接要钱
——社会救助之惑
如今,社会救助已成为公众广泛关注并热议的社会问题。
7月,西安市长安区一个救助站被曝光楼内经营商业会所。该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会所只是租用救助站的场地。救助站因在装修、购置设施等方面存在资金缺口,所以出租大楼部分房间,而且租金上缴给了区财政专户,再由财政拨付相关费用。
这样的解释显然不能打消公众的疑惑:难道社会救助这一公益事业,是由房地产“创收”来保障运行的吗?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今年第一个由救助站而引发的舆论热点。4月,有智力障碍的13岁少年王志强死于河南省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死时瘦成了皮包骨头,看上去形似一具“干尸”。这就是轰动一时的“干尸男童”事件。
因王志强在送医前获得信阳市救助站的救助,并被安排至与救助站有合作关系的新天伦老人养护院托养,所以家属质疑:“救助站收到孩子时为什么不登报,不想办法联系家属?这么瘦且身上有伤,是不是受到了虐待?是不是饿死的?”
事件纷纷扰扰一个多月,公众从震惊、到愤怒、再到追问:救助站接收程序是怎样的?日常管理状况如何?对寻求帮助者,救助站一般都怎么处理?为什么要把一个少年安排到养老院托养?托养之后,救助站就没事了么……
显然,整个社会对救助制度寄予了越来越高的期待,认为在文明进步、物质富足的今天,如果还“路有冻死骨”,简直是无法容忍的事情。这种越来越高的期待,直接落在了各级救助站的肩上,而救助站和救助制度却还没有为此做好准备。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救助站救助对象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即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但实际救助对象远远超出这一范围。
“在实际工作中,常常有醉酒者、上访者、轻微违法者、‘跑站’者等特殊群体或主动或被相关部门送来救助站求助。对于这些不属于法定救助范围的求助对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简单拒之门外。”湖南长沙市救助站副站长李峰说。
实际上,在基层救助站,类似的尴尬和困惑还有许多,如“自愿求助”原则与“主动救助”要求的错位、无限求助要求与有限救助许可的落差等等。
“现在,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对社会救助工作高度关注,一旦流浪乞讨人员发生意外事故,人们很自然地把责任归咎于主动救助未尽责,而很少有人知道救助工作必须遵循‘自愿求助’的原则,致使救助站在工作中承受了很多误解。”李峰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绝大部分流浪人员以乞讨为生,他们最希望的是能够得到金钱救济,而救助站能够提供的是食宿、洗理、返乡资票等服务,一般不能给予流浪人员金钱,因此他们许多人不愿意入站接受救助。
而愿意入站的求助者,有的向救助站索要现金;有的不愿意回家,要求常住救助站;有的要求不回户籍地,转往外地;有的要求入站要车接,出站要车送;有的要求在站内好吃好住,要烟要酒要物资,远远超出了政策许可的范围。
在这种错位与落差中,不少基层救助工作者陷入“救也不是,不救更不是”的两难中,有的甚至因为社会的不理解和舆论的压力,满怀委屈与抱怨。其实,社会对救助工作的高要求并没有错,问题在于,这样的高要求对当下的救助站确实是不能承受之重。
当然,救助站本身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但社会救助不应该始于救助站,也不应该终于救助站,它应该是一个体系和链条。现在,面对社会的质疑和高期待,是时候对救助制度进行全面的反思和完善了。(半月谈记者 高远至 刘良恒 甘泉)
小小救助站装不下的“江湖”
——社会救助之痛(上)
如果不是真的走投无路,很少有人会到救助站寻求帮助。然而,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各地救助站除了接纳确实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还要时常面对专职“跑站骗助”者和“救助闹”的袭扰。再加上一些来历不明人群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小小的救助站成了形形色色人等聚集的“江湖”,让工作人员应接不暇,甚至承担着与其工作不对等的责任。
接待“走投无路者”最轻松
7月下旬,行走在“火炉”长沙街头,一阵阵热浪扑面袭来。在长沙市岳麓区救助站大厅,记者看到一名求助者正在接待窗口前办理手续,另一名求助者坐在大厅长椅上吃方便面,大厅右侧隔壁房间里,也躺着求助者。
“我姓牟,是湖北恩施人,来长沙找工作,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身份证、钱包又在长沙汽车西站被‘扒手’偷走了。”正在接待大厅吃方便面的求助者对记者说,自己实在走投无路,所以就找到救助站来了。
岳麓区救助站业务科科长张维告诉记者,进入高温天气以后,主动到救助站求助的各类人员相对比较多。截至7月下旬,岳麓区救助站今年已经接待了1500多位求助者,与过去两年相比,增幅都比较大。“如果是真正有困难的求助者,我们很乐意为他们服务。”张维说,能够帮到这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工作就有价值。
记者采访了解到,因走投无路来寻求帮助的人,是各地救助站最轻松的接待对象,而且救助的效果往往也很好。
25岁的河南许昌人卓小玉之前在武汉误入传销组织,身上2900多元被骗。幸而被公安机关及时解救,他从武昌救助站、孝感救助站一路辗转到信阳。记者见到他时,信阳救助站工作人员正在帮他填表、购买火车票,一切顺利的话,他当天就可以回到家。卓小玉告诉记者,他获救时身无分文,还没有证件,走投无路,多亏救助站收留,自己回去要踏踏实实找个工作。
各种“来历不明者”有点棘手
除了走投无路者,救助站面对的流浪乞讨人员群体庞杂,智障痴呆、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艾滋病人、被家庭遗弃的儿童……几乎每个人背后都是一个不幸的故事。
如一名智障妇女,被“丈夫”以每次10元的价格在村里卖淫,这名妇女身染重病后流浪,被救助后很快因病过世。直到一年后查找到其亲属,才领回骨灰盒。这些人流浪期间在垃圾堆里翻捡食物、露宿郊野,女性还可能遭遇性侵。许多人疾病缠身,死亡者并不鲜见。
在信阳救助站,一名瘦小的“无名氏”精神病人已经住了两天。工作人员给他换上洗好的迷彩服,“无名氏”随后便将一条毛巾搭在头上,在院子里徘徊,见有人走来便笑嘻嘻,随后又嘟囔着自顾自地离开。工作人员已通过媒体发布了附有照片的寻亲公告,10天之后如无人认领,则只能送往信阳一处养老院进行暂时代养。
在合肥市救助站,一个来自外省的小男孩因为常年流落街头行骗,也被派出所送到了这里。但小男孩不愿接受救助,工作人员考虑到他是未成年人,便将其安置在房间内,没想到这个孩子后来居然拿刀划破脸自残。
“救助管理站只有救助权,没有执法管理权,遇到类似的未成年人,往往工作很难开展。”合肥市救助站副站长汪明田说,放其出去无法保障人身安全,不放出去又跟管理制度相悖。
此外,一些求助者在站内肆意妄为也让救助站工作人员无可奈何。张维说,经常有警方送来的醉酒者在站内闹事,大呼小叫甚至骂人毁物;轻微违法者常常不服管理,打架斗殴,破坏设施;上访者更是将救助站当成了旅店,吃住免费,来去自由,对救助站提供的物品挑三拣四,甚至强拿硬索……
最难缠的是“骗助者”“闹助者”
“现在最麻烦的是,有大量专职‘跑站’的人,我们根本拿他们没有办法。”张维说,“有些求助者,我们给他买了火车票,他马上就到火车站退票换钱。还有的求助者,到了救助站,不给钱就不走。”
记者在信阳救助站采访时,就见到了这样的“骗助者”。当天下午5点,一个瘦小的“流浪汉”走进救助站,工作人员代竹松一眼就认出,这个人是“跑站骗助”的,因为这已经是他今年以来第三次到信阳救助站了。工作人员将他手里的矿泉水瓶没收,见记者不解,便打开瓶盖让记者闻——里面装的竟然是白酒。
记者了解到,当前“跑站骗助”群体不在少数,仅信阳救助站每年遇到的就超过200人。代竹松说,这些“骗助者”在全国各地救助站之间打转,要么索要救助费,少则50元多则500元,声称“你这个地方我一年只来一次,不过分的愿望你就要满足”;要么要求提供“返乡”火车票,然后去退票换钱。
有“骗助”的,还有“闹助”的。记者前不久跟随救助站工作人员亲身体验了一回:精神疾病患者刘志国2012年5月被送到救助站,先后在医院治疗、养老院寄养。直到今年5月,工作人员找到他的哥哥刘志成。但哥哥拒不接收弟弟回家,他说:“自己家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接收弟弟。很感激3年来救助站对弟弟的照顾。”
但“干尸男童”事件后,刘志成态度出现180度转弯,由一开始的感谢转变成了指责:“人走的时候好好的,一百多斤呢,现在变成这样,是你们救助站的责任!”
在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刘志国的主治医师告诉记者,其医药花费已近20万元,现已符合出院条件,却无人接收其出院。接受记者采访时,刘志国的家人坚持:“救助站必须要给弟弟找一家养老院,支付生活费、医疗费,负责照顾他的后半生。”
“将责任一股脑儿推给政府,同时家属保留追责权利,在救助站这类案例不胜枚举。”信阳救助站副站长方玉说。救助站工作人员曾以“起诉遗弃罪”试图说服一名家长接收自己的智障儿子,却被回复道:“我宁愿坐5年牢,也不愿意要这个孩子了!”(半月谈记者 甘泉 刘良恒 周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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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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