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排查问题疫苗 与嫌犯有交易单位限期主动报告
近日,“上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的新闻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据济南警方通报,2011年以来,山东省庞某与女儿孙某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多个省市,涉案价值达5.7亿多元。
经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通告》证实,问题疫苗涉及24个省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3月20日发布通告要求,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应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包括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逾期不报告的,依法从严惩处。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认真核对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的每一个涉案嫌疑人员信息,凡与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行为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相关情况主动向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北京市卫计委表示,北京市疫苗的采购流通管理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执行,北京市纳入免疫规划的疫苗安全可靠。上海市卫计委也表示,济南警方查处的疫苗非法经营案,没有涉及上海地区,上海相关疫苗供应公司均为具有资质的合规企业。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日表示:“经了解排查,全省11家二类疫苗批发企业均未从涉事地区进过疫苗。”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处长冯子刚表示,从省局到全省11家二类疫苗批发企业所处的太原、大同、长治、运城4个地市,目前均未收到来自山东方面的协查函;下一步将同相关部门就案件所发布的上线、下线人员信息等线索,进行进一步调查。
江苏省疾控中心18日作出回应,此次山东查处的问题疫苗暂未涉及江苏。同时,江苏省食药监局也回应称,暂未收到来自山东方面的协查函。
3月19日,云南省疾控中心副主任杨军就此事也作出回应,为确保配送疫苗的质量安全,云南省疾控中心第一时间对2010~2015年向全省配送的二类疫苗进行了全面自查。经对疫苗采购和配送各环节的认真排查,确认自2010年至今,省疾控中心向各疫苗供应单位采购、配送到省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苗,均为正规途径采购储运的疫苗,不涉及报道中的问题疫苗。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已与山东方面取得联系并表示,对全省各级疾控中心、基层预防接种单位和相关疫苗经营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流入浙江省疾控系统和基层预防接种单位。
湖北省食药监局20日表示,该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公安厅、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及武汉、仙桃等地公安、食药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专题研究非法经营疫苗处置工作。对山东省公布的该省武汉、襄阳、荆州、仙桃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将逐一深入开展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有违法行为的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从严查处;对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及时通报卫生计生部门,配合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
3月19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该局正密切关注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的信息,配合做好核查工作。一旦发现有山东省非法经营疫苗类产品流入四川省,立即查明产品购进、使用和库存情况,对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对已用于人体接种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具体情况,并对接种效果进行评估,切实保护公众健康;发现有非法经营使用疫苗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立即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严肃处理。
截至记者发稿时,已有北京、上海、山西、广东、江苏、湖南、云南、浙江、海南、四川、安徽、河南等省市有关部门对此作出了回应,表示问题疫苗均未流入。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公众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员情况,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此外,之前已经接种的疫苗到底是不是问题疫苗,现在可以通过拨打全国公共卫生热线1232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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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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