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信息公开不能总靠公民“留胡子”
信息公开不能总靠公民“留胡子”
随着神秘的“39号文”出现在广州市政府的网站上,孟浩终于剪掉了自己15厘米长的胡子。
两年前,这位广东省政协委员获得一份文件,封皮上写着“内部资料(改革完成前)”。他发现,这个编号为“39号文”的文件,内容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可是登录广州市政府的网站,能轻松找到“38号文”与“40号文”,却唯独找不到“39号文”。
“‘39号文’一天不公布,我就一天不刮胡子了!” 去年1月12日,孟浩在广东省政协第十届第五次会议上表示。
所谓“39号文”,就是《印发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府[2008]39号。主要内容是广州将在城市建设、水务、交通、地铁、垃圾处理、燃气、亚运城等基础设施领域,培育若干国有专业性投融资集团。
不过,在整整4年多的时间里,这份文件始终处于人们的口口相传里。2009年,一个以生产家用电梯为主业的企业因承包了一项数额巨大的垃圾焚烧业务而饱受质疑,在环评公告上,该项目援引的政策依据就是“39号文”。
几年来,不断有人试图揭开“39号文”的神秘面纱。律师雷鸣,申请公开“39号文”,未果。律师朱永平,申请公开“39号文”,未果。省政协委员孟浩申请公开“39号文”,未果。
在这一博弈过程里,尤其值得玩味的是政府部门的表态变化。相当长时间以来,官方的说法都是:由于涉及企事业单位转制、人员调整、投融资集团资产负债等暂时不宜对外公开的内容, 39号文确定为内部文件免予公开,期限为“(相关)改革完成前”。
在这段表述里,“不愿公开”被拆解成了“不宜公开”与“暂缓公开”,但事实上,选择性的公开绝对不是公开,延缓性的公开也绝对不是公开。因为公开的价值不仅仅在于满足老百姓的知情权,更在于保障老百姓的参与权,使程序公正,决策科学。一个“生米煮成熟饭”式的公开是伪公开,迟到无异于缺席。
事实上,“39号文”所折射的决策逻辑在其他地方也并不鲜见。比如,2008年,辽宁沈阳市民温洪祥向该市相关政府部门递交了公开政府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等账目的申请,结果政务公开办一方面认同了这一申请合法,一方面又以“由于国内还没有先例”为由拒绝公开。
在类似的事件中,有关部门的理由听上去“光明正大”。据报道,广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曾经向媒体表示,“城市投融资主体的建立,解决了当时‘大变’急需的资金难题,而且绕过了财政审批的漫长程序,有力地推动了广州‘大变’的实现。”
问题是,以“大变”为目的的表态恰恰是政府家长式执政理念“不变”的表现。这种表态让我想起小时候父母的苦口婆心,“现在不告诉你是为了你好”,“以后你就明白我的苦心了” 。
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发布的《中国行政透明度观察报告(2011-2012年度)》曾指出:相比于自上而下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往往是政府没有很好地制作保存、不愿提供或害怕提供的信息。
吊诡的是,在为数不多的成功案例中,真正依靠法定程序获得信息者寥寥,为人们津津乐道者往往需要某种搏出位的方式。“用胡子投票”的孟浩就是最好的例证,“我的脸越黑,说明政府的政务不透明。什么时候我的脸白了,政府的政务就透明了”。
于是,越来越多的人等着孟浩刮胡子,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就曾在广州市两会上说:“作为对孟浩的一个承诺,我们在今年3月底之前向全社会公开39号文。”
胡子长了,于是舆论热了,市长来了,“39号文”也不再保密了。3月29日上午,“39号文”在“中国广州政府”网站正式公布。
剪了胡子的孟浩仍然没有罢休。4月3日,他要专门组织专家、学者研究讨论“39号文”,并形成书面意见提交给广州市政府。他还希望,政府能够给“39号文”一个说法,说明政策制定的初衷、目的、动机,以及政府到底投资了多少钱,是否达到了效果。
这是好事,公民与政府的互动,终归也必须要依靠程序理顺。一个公民拥有可以问政府是什么、为什么、凭什么的程序,这才是一种良性的互动。一个公民不得不通过“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方式兑现权利,则是一种畸形的互动。
要知道,前者以制度成事,后者以人成事。“39号文”背后的傲慢权力,不能总靠公民“留胡子”来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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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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