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酒“白改红”幼稚的换汤不换药
在今年的春季糖酒会上,山东一家大型白酒企业相关负责人透露,山东省政府将出新规,“接待用酒禁止喝白酒,改喝国产葡萄酒,而潍坊地区政府接待用酒据说用地产葡萄酒。”(据3月31日《证券日报》)
真是典型而幼稚的换汤不换药。之所以说很幼稚,有很多的理由。
谁都知道,喝红酒也上脸、也有酒气、也会醉人,也未必省钱。红光满面、满嘴酒气、血脉偾张,这是喝完白酒后的典型反应,而红酒的反应要小一些,这也许是“白改红”的理由。但这样的理由显然很幼稚。另外,一个喝3两白酒的人,一般得喝一瓶红酒才尽兴,加上红酒价格同样不菲,接待费可能更高。
谁都知道,“白马非马论”是错误的。民间的确有“啤酒当饮料、红酒不算酒”的说法,这作为酒后的豪言壮语,可以理解,可如果用到公务接待,显然犯了“红酒非酒”的哲学错误。
谁都知道,酒本无错,有错的是胡吃海喝的公职人员。有些官员之所以在酒的种类上挖空心思耍花样,就是为喝酒者推卸责任——高档白酒被贴上了腐败的标签,而红酒没被贴,那就喝红酒吧。
谁都知道,酒企发展要靠市场不能靠市长。“白改红”的消息一出,诸多白酒企业老总更加惆怅,担心新规再度重击白酒业,而葡萄酒老板在一边窃喜。我想这窃喜是无理由的——当年白酒企业就因为把宝押在了公务接待上,结果现在伤筋动骨、费力劳神。有调查数据显示,中高档白酒的销售额,2012年政务占了45%,而到了2014年,政务只占4%。这两年白酒的价格降了,利润空间降了,但企业的销售总额没怎么下降,因为民间市场扩大了,从2012年的20%变成2014年的60%。
谁都知道,禁止喝酒的公务接待,即便是半杯啤酒也算违规。这类似于“酒与污水定律”:一匙酒倒进一桶污水,得到的是一桶污水;把一匙污水倒进一桶酒里,得到的还是一桶污水。污水和酒的比例并不能决定这桶东西的性质,真正起决定作用的就是那一匙污水。禁酒的公务接待,是“一勺酒”也不能喝的,不管红酒还是白酒。
面对“八项规定”,官员们真没必要动“白改红”之类的歪脑筋,不折不扣执行就是了,免得费尽心思去创新,结果却碰上一鼻子的灰。评论员 胡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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