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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衔接周边”的涨价理由太随意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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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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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日前下发通知,4月1日起,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货车司机表示,途经江西高速路段收费上涨了大约4成,加上去年的调价,过路费在一年之内差不多快翻番了。江西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表示,“这个是调整,不是涨”,是为了跟周边省价格衔接,而且涨价只需批准无需听证。(4月7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高速公路收费过高,历来为舆论所诟病。按照交通部的公开承诺,不收费公路将占全国总里程96%以上;为此,我们期待着高速公路在四大节假日免费之外,至少还能越来越便宜,沉重的物流成本能够有所下降,不至于国内不同城市的货运成本,反比出口到美国还要高。可是,非但我们至今没有看到这种迹象;那些收费较低的地方,反倒觉得自己吃了亏,“衔接周边省”居然也能堂而皇之地成为一种涨价理由。

  江西省此番高速公路涨价,并非整条路总体普涨,而只是“对部分具体车型”的调价,这似乎打了一个法律的擦边球;江西发改委因此强调“这个是调整,不是涨”,并据此认为无需听证只需自行批准。身为价格主管部门,如果不是屁股坐歪,肯定知道针对大货车提价,其实就是抬高物流成本,就是新增物价上涨压力,怎能未经听证就擅自提价呢?更何况,去年已经涨过价了。不过,真正引人关注的还是“衔接周边省”的涨价理由,因为这个理由实在是太霸道了,不仅足以让人看见收费标准制定的随意性,更将“为了收费而收费”的本质全部暴露无遗。

  我们说“要想富,先修路”;一个地方物流成本相对较低,本来是发展的优势,何以至于“衔接周边省”竟会成为一种涨价理由呢?除非说“高收费也是一种生产力”,否则“衔接周边省”的涨价理由肯定说不过去。你可以衔接政府服务的水平,可以衔接公共福利的标准,但是绝对没有必要衔接高速公路的高收费;“衔接周边省”的涨价理由,潜台词只能是“不收白不收”。换言之,高速公路的主要存在价值就是为了收费,而不是为了服务地区经济发展。以往,我们面对的公共收费涨价,总归还有一个理由,要么是成本的问题,要么是原料的问题。可是,高速公路涨价竟然完全不需要理由,无关成本无关利润,仅仅因为我的收费标准比周边省低所以就必须涨——所谓“彪悍的涨价不需要理由”,如果不是垄断经营下的“逆向竞争”,怎么可能出现收费低者向收费高者看齐的“竞争”奇观?最可悲的是,当高速公路“为了收费而收费”的理念被地方物价部门认可,高速公路收费水平想不高都不可能。“因为我比周边省低,所以我要涨价”,这显然是绝对的乱收费无疑。从个案中我们不难发现,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制定,有多么随意,又有多么荒谬。无需听证,无需理由,想涨就涨,在五部委去年刚刚对收费公路进行专项清理后,仍出现这样霸道的涨价,实在令人失望。(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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