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36岁猝死男,你为何不拒绝加班?
清华大学计算机硕士、深圳36岁的IT男张斌,被发现猝死在酒店马桶上,凌晨1点,他还发了最后一封工作邮件。据悉,为赶项目,他常常加班到早上五六点,又接着上班。死前一天,他跟妈妈说“太累了”。(4月7日《南方都市报》)
昨天,数万人在网上留言,或为张斌悲伤,或为自己感伤。一个随机对分属于20个行业的100名“80后上班族”进行的调查显示:60%的人“经常加班”,10%的人“偶尔加班”,加班者中月平均加班超过20个小时的多达65%。而调查对象中有逾七成人认为自己处于“过劳”的状态,换句话说,每个人都处在“危险的边缘”。
经常加班,不敢拒绝加班,这是无数现代人的痛点。究竟是什么力量把我们变成加班的工作机器?如果张斌能拒绝加班,或拒绝这么高强度的加班,他的人生又会怎样?
过劳死频现叩问幸福去哪儿了
真知灼见
或许有人会说,不愿加班,你自己可以选择离开啊。问题是离开了又怎样,面对加班盛行的普遍现象,能逃避加班么?根据一项白领加班调查显示,93.24%的上海白领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加班,而且从近些年来出现的过劳死案例来看,也基本上分布在不同的行业。所以,生活不易,残酷的社会竞争,容不得个人太过任性。
这正凸显了两个社会现实:其一,加班文化已经成为一种明规则;其二,即便是表明了有高强度的加班,也不愁招不到人,因为总有迫于各种压力与无奈而被迫去选择的人。
上个月,央视首发《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关于居民幸福感最强的五个省会城市和五个地级市来说,一线大城市无一上榜,且排名靠后,出现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在大城市中,在生存压力和权利受损下,企业职员不得不去加班的选择环境,或许已经给了我们答案。
过劳死的频繁发生,确实是现代文明社会之殇,而透视过劳死背后的个人选择环境,却也凸显着一个时代的纠结。就目前来讲,对过劳死的相关制度保障,自然需要补上短板,这也是对个人选择空间逼仄现状的一种缓解。否则显性的社会进步,却需要付出国民幸福感的隐性丢失,这始终不是我们发展的最终目的。
张松超(在读研究生)
猝死背后的权利无力和文化软肋
名博观点
“36岁IT男马桶上猝死”的直接追问就是权利和工作的平衡问题,并且,要放在过劳死大面积蔓延的背景下进行反思。
“过劳死”的背后是“工作-生活”平衡的破裂。工作是手段,生活是目的,但劳动者长期被迫超时、超强度地工作就走上了反面。这意味着劳动者休息权的被剥夺。休息权既是生存权,又是发展权,但由于我国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劳资双方的法律意识不强,休息权难以得到切实保障,是过劳死频繁出现的重要原因。
同时,企业文化的刚性、狼性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世界知名办公方案提供商雷格斯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内地上班族在过去一年内所承受的压力,位列全球第一。在我国,不少企业纷纷采用高压手段,监视摄像头遍布,工人成了机器人。
这显现了企业文化的异化。现代企业的竞争,是资本、技术、人才的竞争,同时也是企业文化实力的竞争。当员工张斌死亡后,企业高层也不愿意与家属见面的怪象出现时,很难说这是一个好企业的表现。这不仅伤害了死者的家属,也很难让其他员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
面对可怜的张斌,文化反思和权利考量一样重要。无论是抚慰亡者家属还是对企业来说都是如此。
舒锋(教师)
@项凤华:不敢拒绝加班有五大原因
一、找个饭碗不容易啊,就算不乐意加班,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二、加班工资基本占到我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如果不加班,光靠那点基本工资,怎么够我生活呀?三、你加班或者不加班,活都在那里,我只有自己主动加班了。四、人在屋檐下,哪能不加班,老板天天在耳边说,想进公司的大学生多了去了,捧老板的饭碗,当然要听话加班了。五、老板借加班来窥探员工动向,偷懒的心都不敢有。
@刘义杰:很多人处在“过劳死”的边缘,年轻员工“过劳死”事件频出,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可耻的悲情。让我们将时空置换到农耕社会,多少年来何曾听说过谁干农活累死了?
@雁壹:最近,日本政府拟出台新的法律,要求企业确保员工休息时间,包括强迫员工休假。
@前溪:有统计显示,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过劳死亡的人数达60万人——中国已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第一大国。张斌只不过是其中一个“牺牲品”。
@王军荣:年轻不能无限度开发,人是需要休息的,这些猝死者也知道休息的宝贵,在生前也多说过“太累了”,可遇到工作,仍然是要拼命加班,似乎不知道疲倦,其实,在他们的身后是有一条鞭子的,那就是公司的要求。
@胡紫薇:严格按照法律,不要让加班成为员工健康的“刽子手”。
@钱夙伟:现在不少企业的员工收入分配制度,正是在变相鼓励劳动者跟身体极限“较劲”。这样的无良老板,应该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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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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