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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杂志刊文:惩处“吃空饷”不能辞退了事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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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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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不在岗,工资却照发;招募顶岗人员,不但收取好处费,还从本就不多的工资中“抽水”……据报载,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一市民举报称,南宁市江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外派的门岗,存在有人“吃空饷”、管理人员私下盘剥克扣工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等乱象。5月5日,该局负责人回应称,举报内容基本属实,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此负有责任,具体涉事人员均属外聘人员,拟解除劳动合同。

  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能够享受“吃空饷”待遇的应该是有关系、有后台的领导干部亲属,或者是机关单位干部。让人颇感意外的是小小的门岗却也能凭借手中的“职权”“吃空饷”。四个定编门岗,只是一人在岗,其他三人“吃空饷”或找人顶岗,问题的严重性由此可见一斑。对于“吃空饷”人员,不管是在编干部,还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都必须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最基本的处理办法。但是,“吃空饷”不能辞退了事,止于解聘,更不该只是处理“吃空饷”人员。

  首先,应该向“吃空饷”门岗追回损失。“吃空饷”的门岗,不上班却拿工资,现在解除劳动合同了,但是之前在不上班期间领取的工资不能就这样让他们白白领走,必须给“吐”出来。而且,如果“吃空饷”门岗在“吃空饷”期间,领取的工资数额较大,就应当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而不是退回工资这么简单。要知道“吃空饷”以伪造等手段,来骗取国家工资福利,或通过欺骗行为取得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以上的非法收入,已经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而,对于“吃空饷”者,在追回“空饷”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让其受到法律制裁,以堵住“吃空饷”的漏洞。否则,不痛不痒的处理就是对“吃空饷”者的姑息纵容。

  其次,门岗“吃空饷”找人顶岗,长期不被发现,直接原因就是监管出了问题。往轻了说是监管人员失职;往重了说是监管人员渎职,主管人员从中拿了好处,才默许这种找人顶岗、“吃空饷”等违规行为,充当“吃空饷”门岗保护伞的。所以,从治本角度说,除了惩处“吃空饷”门岗之外,还必须严查“吃空饷”门岗背后的保护伞。有受贿行为的,要严加惩处,决不能手软。如果不铲除“吃空饷”门岗背后的保护伞,只是处罚“吃空饷”门岗,恐怕等风头一过,新上岗的门岗又会走上“吃空饷”老路。实际上,近年来各地频频发生“吃空饷”现象,归根结底就是违规违法成本太低,尤其是“吃空饷”人员背后的保护伞基本上没有被追究问责。

  再者,在这起门岗“吃空饷”事件中,一个不能忽略的原因,就是单位给门岗开出的工资太低,低于当地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不仅属于违规违法行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定编门岗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在门岗工资标准上,必须达到当地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总而言之,“吃空饷”不能简单解聘了之,解决“吃空饷”现象,要从根源上抓起,使“吃空饷”者不敢不想不能“吃空饷”,这才是正确之道。(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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