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骂人再证遏制低价游必要性
据国家旅游局网站消息,云南省女导游在带团工作岗位上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的行为,在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曝光后,国家旅游局高度重视。这是一起违反《旅游法》相关规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国家旅游局立即责成云南省旅游委尽快查明事实,对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导游骂游客”,这几个字在网上搜索一下,很容易找到各地游客受辱事件。显然,每一起导游骂人事件,都不约而同地指向了强制消费、强制购物。2013年10月1日,新的《旅游法》实施,新法对导游强制购物行为的处罚更加严格。然而,重典之下,云南女导游依然敢以身试法,这恐怕还是低价游惹的祸。
理论上讲,导游应当有基本工资、补助和基本福利。但坊间有一种说法,兼职导游没有基本工资,他们的收入所得均来自于游客购物的提成,甚至有时还要向旅行社交人头费;即便是全职导游,基本工资也很低,靠佣金维持。若真如此,导游采取各种手段蛊惑乃至强迫游客消费,也就是不难理解的事了。
旅游市场上低价游产品层出不穷,有些旅行社打出“1元游”、“0元游”招牌吸引游客,他们靠什么盈利?
羊毛出在羊身上,旅行社的利润肯定是来自于抽取游客消费的佣金或者二次收费。职能部门应该在规范旅游价格上有所作为,不能任由低价竞争破坏市场秩序。(汪昌莲 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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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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