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辱事件如何不再重演?
5月11日上午开始,一网友QQ空间传出的一组图片,在江苏连云港的多个微信圈以及贴吧上被传播后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图片中一名女孩遭人殴打后又被拍裸照,伤情较重。据了解,受害人是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大学学生(下称连云港电大)。目前,涉案的两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5月12日《现代快报》)
在我们的记忆中,此类悲怆的故事,已然一再发生。
发生在年轻人中的欺辱犯罪,很多时候都遵循着极为相似的发展轨迹。比如说,往往都发端于“琐碎的小事”,都充斥着泄愤斗狠的赌气色彩;基本都属于冲动型犯罪,且多数伴随着事后的炫耀行为……在最新的连云港电大一案中,施害者仅仅怀疑受害者“偷手机”,就纠集一帮同伙犯下恶行。完事之后,还于QQ空间内晒出“裸照”。凡此种种,皆符合青少年欺辱犯罪的典型特征。
梳理过往发生的这类欺侮事件,我们大致可以梳理出一个规律:越是偏远、欠发达的地方,越是底端、不规范的教育形态,便越是容易产生极端案例。这一现象,当然不难理解。在公共治理力量薄弱、公序良俗未曾确立的生活场景里,年轻人不可避免会倾向于私力救济、倾向于诉诸暴力——他们沉溺于那种立时可见的力量展示与因果实现,却对现代社会的利益调节机制和“终极正义”缺乏敬畏。
毋庸讳言,年轻人中间的欺辱犯罪由来已久。如果说近年来其有所变化,那也只是变得更下作、更“去性别化”而已。在“电大”案中,几位女生扮演着始作俑者的角色。她们的所作所为,真叫人瞠目结舌。可以说,施暴主体的多元化、施暴手段的残酷化,已经成为青少年犯罪中最值得警惕的新趋势。频频上演的个案也表明,完善青少年保护的兜底性设计,势必要拿出更为精细的努力才是。
显然,避免校园欺辱事件重演,一方面要立基于“充分的告知”,正确的善恶观、施害的法律后果、调解纠纷的路径、自我保护的方法等等,都需要日常化地加以事前说明;另一方面则要着眼于“制度的渗透”,这包括畅通的师生沟通机制、身边的援助机制以及专业心理干预机制等等。一言蔽之,校园从来都是形塑一个人的最佳场所,它有责任从源头引导人心向善,而非自一开始就任由人性之恶滋长。(蒋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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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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