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费难题折射通信服务定位失准
近年来,手机用户与通讯运营商频频因高额漫游费用发生纠纷。记者调查发现,从技术层面来说,已收取20余年的国内漫游费目前成本已几乎为零,运营商却仍在收取。(5月21日《经济参考报》)
根据1994年原邮电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移动电话机管理和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移动电话需收取0.6元/分钟的自动漫游费。漫游费以市一级行政区域作为收费的标准,以至于两个相邻区域交叉地带,经常被漫游被长途,饱受高收费的痛楚。
当初收取漫游费的初衷是为了收回通信设施建设的成本,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这项费用一收就是20年,如此高的收费,其投入早就收回,并且三大运营商早已经完成了区域的整合,实现了从技术到资产的一体化,从这个意义来说,至少本运营商市场范围之内,不存在事实上的“漫游”,没理由为相互“租用”服务互相支付费用。
三大运营商不取消、不降低漫游费,是利益所致。解决服务价格虚高不下,只有两个手段:一是市场竞争;二是行政干预。三大运营商敢于维持高资费,首先是垄断的地位决定的,缺少充分的市场竞争,消费者缺少充分的选择权,只能受制于人。这些从最近三大运营商,应对国务院要求提网速、降网费的推诿与敷衍中可窥见一斑。电信市场放开,最终形成充分的市场需要较长的周期,但更关键的是,通讯基础设施为三大运营商所垄断,如果市场不能廉价分享这些设施,而另起炉灶,提供富有价格竞争力服务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在破除通讯运营垄断之前,有效的行政干预才是可行之策。一方面通讯本身是社会公用服务,如同水、电、路一样,政府负有组织低价供给的责任;另一方面三大通信运营商国企的性质、通信基础设施国家投入以及政策性的市场限制等,也决定了运营商要在很大程度上承担起通讯公用的责任。叫停国内漫游费只是一个方面,重要的是如何在通讯服务价格形成中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让基础性通信服务体现公共服务的特性。□ 木须虫(湖北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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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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