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查环”背后是懒政思维
眼下又到了幼升小报名的时候,在广州白云区黄边小学的家长们却被告知,要想报名,除了准备户籍信息、孩子的体检表等常规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该校教务处的老师称,这主要是为了核实报名的孩子是不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如果没有计生证,就需要提供最近一年的查环查孕证明。(5月27日《京华时报》)
小孩入学与家长上环,原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但学校将提供计生证明材料作为学生报名必要条件的情况,却是屡见不鲜。尽管教育部门对禁止两者“挂钩”的规定早已三令五申,却未能从根本上遏制这种怪象。透过广州市教育系统一位工作人员“这是按上级要求行事”的表示,或不难窥测其行为背后的懒政思维。
从法理层面讲,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解读“统一”、“所有”、“必须”和“权利”等关键词汇,其无理由、无条件的普惠性与强制性意义不言而喻。学校将学生家庭计划生育状况与孩子入学报名挂钩的做法,当属明显的违法之举。该校老师“不会因为你没有这个材料而卡你入学”的表态,也表明他们对自己行为的违法属性其实心知肚明。
再说,学校作为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益性机构,教书育人才是他们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向学生索要家长查环查孕证明,借报名入学“把关”计划生育情况,显然超出了学校的职责范畴,当属超越权限的“多管闲事”。其实,学校此举也确有自己的无奈与苦衷,而支撑学校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缘由,就是那顶“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名号。
也许,从涉及千家万户、纳入基本国策的重要性与社会性考量,将学校作为计生工作“成员单位”本无可厚非,但由于其主业是教书育人,其承担的计生任务就只能是“配合”与“辅助”,比如利用课堂教学或课外活动宣传计生政策和意义等。而诸如“小孩是否‘计划内’”、“查环查孕”等涉及计生“主业”的事项,只能由当地计生部门“亲自”完成,因为这既是他们必须从事和掌握的基本业务,又事关他人隐私。让学校越俎代庖地查验,甚至还要造册通报给主管部门,显然是计生部门的懒政与失责。要别人为自身的业务把关,除了部门“不作为”,抑或是工作不认真、底数不清楚之外,人们很难为这种“权力外租”找到合适的理由。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这是连三岁小孩都懂得的常识性道理,难道还需要向我们政府部门讲清道明?杜绝“入学查环”的奇葩事件,关键是要计生部门切实做到权力自律、履职到位和求真务实,但人们又何尝不期待教育部门敢于说不呢?(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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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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