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候选人能不能 容下“准官员”?
日前,中国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进入第二轮评审的203位候选人名单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相比往年,今年院士增选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于,增选规定要求,依照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然而,在此次公布的名单中,不乏一些高校校长、副校长,科研机构行政领导,以及国企高管,他们究竟算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处级以上干部”,引发一定争议。
当国家最高学术荣誉过多为官员所拥有,或者说,许多拥有行政职务的官员通过仕而优则学的路径当上院士时,学术界的最高荣誉就会在“官本位”至上的主导下被异化。一些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官员在申报院士方面拥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先天优势,且在手中权力运作下,更容易在院士增选中拥有较强的人脉关系,从而为自己获得院士头衔提供便利。如此必然会导致“院士”与“院仕”的互相重叠,从而官学不分。
——吴学安
将处级以上干部排除在竞选之外,无疑是针对此前院士“官化”争议所作出的制度性回应,值得肯定。然而,虽然处级以上干部被排除在候选资格之外,但是名单中依然不乏大学“一把手”的身影,而院士当选后是否能在处级以上干部身份与院士身份之间进行“转换”,目前也缺乏明确的规定。此外,改革院士遴选体制,不过是院士制度改革部署的一部分,诸如院士的管理体制、退休和退出制度仍有待落实与推进。
——朱昌俊
高校校长、副校长,科研机构行政领导,以及国企高管,能不能参选院士关键取决于三点:一是其所取得的学术成就够不够资格参选院士?毕竟,院士是一种最高的学术荣誉,学术成就是评选院士的主要条件。二是近年来以学术研究为主还是以行政管理为主?如果长期投入一定精力从事行政管理,最好还是别参选院士。三是当选院士后能否推掉行政事务专注于学术研究?总之,要让院士队伍真正成为顶尖的学术队伍,而不是“权力队伍”。
——冯海宁
“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这个“原则上”没有明确界定,让人捉摸不透;“原则”能被执行到什么程度,也是一个未知数。院士理应是学术精英,而不是从事行政事务、甚至抢占科研经费和各种社会特殊资源的“院仕”。而高校校长、副校长,科研机构行政领导,以及国企高管,在很多人看来都是手中有权的“官”,其主要精力放在运营管理而非科研学术上。把他们列为院士候选人,不符合学术激励作用最大化的目的。倘若“准官员”有意潜心科研学术,在增选为院士后主动脱去“官袍”,倒是挺在理。
——宁书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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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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