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挪用公款炒股炒的是“腐败股”
梁子叙:官员挪用公款炒股炒的是“腐败股”
为了筹钱炒股、炒期货、赌博,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财政结算中心的一个小小出纳,竟然以虚构支付工资、奖金等方式,贪污了300多万元,后担心案发畏罪潜逃。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罗伟伦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6月24日人民网)
罗伟伦今年41岁,拥有大学专科文化。2003年,罗伟伦就被狮岭镇城监中队聘任为工作人员,2010年6月,罗伟伦转至狮岭镇财政结算中心担任出纳,主要负责狮岭镇属下治安机动队等16个单位的报账、入账、提现、发工资等工作。从2012年至案发,虽然有人查过他的账,但由于每次只查总账,不查现金账,加上期间他共经历了5个会计,而他们对业务不够熟悉,所以其贪污的情况都没被查出来。
作为单位出纳,本应守好财政资金,自身却没能禁受住股票的诱惑,将心思动在了公款之上,有了无数落马官员口中罪恶的“第一次”,用公款来炒股、炒期货、赌博,虽然经历了查账,换了5个会计,罗伟伦以为自己会逃之夭夭,可终究法网恢恢,即便是他潜逃之后仍难逃法律的惩处,挪用公款炒股将面临什么处罚,不言自明。
试想,如果会计、负责审批的分管领导、审计部门中,但凡有一个人工作认真,会认真审核职工工资发放表,罗伟伦这种相当低级的骗术还会不被发现?还能够连续更换5个会计都没能审出问题?
仅仅一个出纳挪用公款为所欲为,说明罗伟伦的胆子也非一朝一夕练就的。倘使在罗伟伦第一次拿钱炒股就能被监管发现,能及时被教育提醒,那么之后的一系列违纪事件可能就不会发生,倘使加强对官员八小时之外的监管,也会倒逼罗伟伦悬崖勒马,也许不会再让公家财产流入私人的腰包之中。
罗伟伦挪用公款炒股案又一次告诫我们,要杜绝财务人员贪污犯罪,必须把好三关:一是教育管理关,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和监督管理,防止思想滑坡,防止贪欲抬头,培养财务人员自觉抵御腐败的能力;二是人员交流轮岗关,对分管财务领导、会计和出纳要定期或不定期交流轮岗,防止出现思维定势,严防财务人员不互相监督的失职行为发生;三是检查审计关,严格财务审计和财务检查,严防检查走过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改。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子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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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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