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高效的社会治理需要“朝阳群众”
一段时间以来,“朝阳群众”成为热词。这一“神秘群体”因举报多起明星涉黄涉毒案件名噪一时,甚至被网民戏称为“世界第五大王牌情报组织”。
“情报组织”不过是戏称,却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朝阳群众”在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大到制止聚众斗殴、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小到举报卖淫嫖娼、黑车扰序等治安警情,乃至发现私搭违建、火灾隐患等不安全因素,都有“朝阳群众”的身影。一条条举报线索的背后,反映的是他们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秩序的城市主人翁精神。而近日密集的媒体报道,更将这一群体清晰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让人们看到了群防群治这一老传统,如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继续发光发热。
朝阳区共有群防群治力量约12万人,社区民警平均每月给治保积极分子开一次会,社区居民、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在校学生等各个社会群体都逐步被吸纳到志愿者行列……强大的聚合力,点明的是我们当今对这种群防群治力量的现实需要。身处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过渡的转型期,权利和私域成为追求,但随之而来的冷漠却屡屡成为社会之痛。事实说明,不论怎样的社会形态,都需要有这么一帮热心人来连接社会治理的细微接口,特别是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治理成本巨大的国家,这样的需求更显迫切。
不可否认,在诸多现实的语境下,“朝阳群众”的行为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扰。比如,法理上的权力授予问题;比如,个人权利、个人隐私的边界问题。但正所谓发展中的问题只能在发展中解决,老传统面对新环境,想要面面俱到几无可能。这也提醒我们,在鼓励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引导、规范和约束也很重要。特别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尤须将群防群治纳入到法治化轨道,让大家都能抱着一份热忱,有序、有效地参与进来。
高效的社会治理,需要“朝阳群众”。继续鼓励和引导这一份热情,更好地规范和完善这一传统,我们就一定能探索出新形势下社会治理的新模式、新图景。(李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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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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