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狗令”凸显有关部门缺乏人性关怀
“杀狗令”与“疯狗式”工作法
为防治狂犬病,四川省巴中市清江镇发出“杀狗令”。“杀狗队”由该镇居委会组织,清江派出所牵头,工商、卫生、畜牧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集中灭犬行动。对未免疫、不拴养、只免疫而不拴养、只拴养而不免疫的犬只一律捕杀。截至目前该镇两个社区已捕杀野犬32只。(8月26日人民网)
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热衷于“杀狗”,每次“杀狗”都会引发一轮口水战,有的赞成有的谴责,观点不同的网友之间也是互相攻击。有网友评论,“这样太残忍了,为何不出台政策,为拴养家犬免费打疫苗?”还有网友揶揄,“爱狗人士在哪里?赶紧去巴中买狗。”
赞成也好,反对也罢,这都是表面情况,问题的实质是有关部门工作不到位,对狗缺乏人性关怀。
某地政府部门把“狗事”摆到议事日程,说明这个辖区内的狗已成了问题。这个问题不能全怪老百姓,更不能怪狗,怪就怪当地政府部门平时对这项工作抓得不力,宣传工作不到位,甚至不作为。然而,这些部门往往不向内自我反思,一旦出现咬人事件,就向外发泄,迁怒于狗,粗暴地下达“杀狗令”。于是,无辜的狗就在一声声惨叫中不明不白地死去。
地方政府无情杀狗,面对谴责,理直气壮的回应就是“防疫和为群众安全着想”。这回应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平时没有把“防疫和为群众安全着想”落实在日常工作中,日积月累,一致出现了狗患才突击强制防疫和杀狗。有的还在新闻中炫耀“截至目前已经为多少只狗打了防疫针、杀了多少只狗”。这不是政绩,恰恰反映了平时工作的不力,是一种“自黑”。如果平时宣传到位、防疫进村入户,哪还有发出“杀狗令”后的战绩呢?
政府部门对狗简单粗暴也是受到爱心人士反对的主要原因。“杀狗令”本身就是一个没有“人性”关怀的冷酷令,给人感觉这些人“心狠手辣”,并由此联想到他们对老百姓也好不到哪里去。其实,对于拒绝防疫的狗和流浪狗,没必要一棍子打死,可以集中收养、防疫,同时让喜欢养狗的人无偿认领,没有人认领的狗再作“处理”也不迟。
毕竟,咬人的狗还是少数,不能个别狗犯了错误就狠心整治所有的狗。养狗是大势所趋,堵不如疏,规范管理才是正道。“疯狗”要处理,简单粗暴的“疯狗式”工作法也应铲除。
文/马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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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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