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实质是执法不力
格尔木是青海省第二大城市,这里产的野生黑枸杞鲜果每市斤能卖到80多元,吸引很多人到牧民的草场违法采摘。去年10月份,多数草场被牧民承包给承包商管理经营,承包商将草场围起围栏,试图保护草场,但数千盗采者仍然在8月12日前后,冲破草场围栏、大门,不顾牧民、承包商阻拦,强行盗采黑枸杞,有盗采者持刀扎伤守卫者、放火烧掉守卫者帐篷、对承包商的房屋进行打砸、暴力阻碍派出所执行公务。(《京华时报》8月31日)
“野生黑枸杞是大自然的馈赠,为什么不能采?”事件发生后,很多网友这样评论。那些成百上千、成群结队的盗采者,也许正使用了如此无理逻辑。野生黑枸杞能不能被他人随意采摘,首先涉及一个明晰产权的问题。当地政府早在1994年前后就给牧民分配了草原,确定牧民每家的草场范围,并于1997年给牧民发放了《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显然,草原确权工作早就完成,并非无主的公共草场。
因为牧民守不住、采不完黑枸杞,政府出台措施允许牧民将草原承包给承包商。但是,承包商围起的围栏同样挡不住盗采者的野蛮。这种仗着人多势众公然哄抢的行为,简直不是什么“盗采”,而是公开的抢劫。《宪法》赋予公民对私人财产拥有的合法权利被严重践踏,聚众哄抢野生黑枸杞涉嫌侵权违法,理当受到严惩。虽然当地“已行政拘留10名违法人员、刑事拘留12名犯罪嫌疑人”,但是分摊到每个违法者头上,违法成本依旧很低。
一边是每天每人两三百元的盗采收入,一边是近似于零的哄抢成本,这是格尔木聚众哄抢黑枸杞现象日趋严重的原因所在。背后支撑这种疯狂盗抢行为的,是一种叫做法不责众的逻辑。这种逻辑见于高速公路旁侧翻的大货车边,一些村民无视车主的哭诉请求哄抢散落的货物;这种逻辑也见于十字街头,凑上一拨人就走完全无视红绿灯……这些哄抢黑枸杞的人,正因为他们都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才敢无视一切。
一个基本的共识是,法治社会不应该有法不责众的说法。只要是侵权只要是犯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和惩处。无论是哄抢侧翻大货车上的货物,还是哄抢广袤草原里的黑枸杞,都不应该在法不责众的旗号下上演。比较遗憾的是,就拿时常见诸报端的哄抢侧翻大货车货物来说,似乎还没有一起哄抢事件,事后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从这个意义上看,法不责众其实是执法不力的结果。
黑枸杞80多元一斤,法律多少钱一斤?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当法律成空文,道德也不会值钱。要遏制野生黑枸杞频遭哄抢,最关键的就是要通过强化执法,改变盗采者法不责众的心理预期。(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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