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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国资不流失的底线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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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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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份备受关注的纲领性文件终于落地。其中,引人关注的是《指导意见》将“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视为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

  中国建设投资研究院副秘书长张志前认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一个老问题,但是它又是国企改革的底线。国企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转换机制,激发企业活力,从而让全民得益,而不仅是少数人得利。

  《指导意见》特别提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就在《指导意见》公布前一天,中纪委公布了知名央企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被开除党籍的消息。据称,宋林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兼职取酬,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领取薪酬和项目开发奖;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打高尔夫球等;贪污公款”等。

  宋林不是孤例。从中央专项巡视以来,不少国企“硕鼠”被逮了出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王军说,国企改革“一要加强党的领导,第二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到内部人口袋里或者是外部人口袋里。这是两个根本底线,不容动摇。”

  为了守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底线,《指导意见》中强调,要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突出对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要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出资人,监事会,审计纪检,统筹共享,提高监督效能;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严肃问责。

  在诸多措施中,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以公司治理为要。他认为,现代企业制度是突破国企活力瓶颈,守住国资不流失底线的关键。

  这已在《指导意见》中有所体现。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围绕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必须抓好的六项重点任务之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春晓认为,应建立企业内部纪委、监察、审计、监事会“四位一体”的约束体系。他说,目前国企的监督体系大都是末端,而腐败的开始大都萌发在过程中,国有企业应该构建一种闭环监督体系,让腐败遏制在萌芽里,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这已明确列入《指导意见》之中。

  他认为,既然国有资产是属于全民的,中国的每一个人都是国企的股东,那么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就应向同级人大作报告,把国资的投向、国企的运行状况说清楚。

  《指导意见》特别规定,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网络信息公开平台,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记者 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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