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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蝇”式腐败要打更要治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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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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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10起典型案件,干预停车场租赁、垄断招标采购、违规指定供货商承建商、操纵宣传材料印刷业务、违规变更承包合同等案件被曝光。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打虎行动”,大“老虎”、小“苍蝇”纷纷落马,为严明工作纪律、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而看看这次通报的10个案件里的人和事,这些被打的腐败分子还真论不上“老虎”,只能算是乱入人眼的“苍蝇”。虽然没有“老虎”吓人的贪腐金额,但却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着老百姓切身的痛。

  “苍蝇”式腐败一直是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重点,但往往容易死灰复燃,呈现出隐蔽性强、反复发作、群发的特点,就如“苍蝇”一样打不胜打。究其原因,除了个人思想道德问题之外,社会风气不良、权力监管乏力、制度保障不严密等都给“苍蝇”式腐败留下了生存空间。因此,只有肃清整体环境,方能让“苍蝇”无处可藏,无力滋生。

  应整顿社会风气,加强反腐败宣传,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过去一段时间,社会中“潜规则”暗涌,人们对找关系、走后门、送礼请客、吃拿卡要等问题警惕性不高,甚至习以为常,整个社会对“苍蝇”式腐败漠视、妥协,让“苍蝇”得以潜伏在人群中。比如,此次通报案件中的停车场租赁、材料印刷等等,或许在很多人看来这都不算事儿,但这却是实实在在的权力寻租,利用手中权力置市场公平于不顾,损害了群众利益。对此,应加强反腐败宣传,让民众认识到小贪小腐的危害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铲除“苍蝇”式腐败的土壤。只有群众共同加入到监督中去,才能让“苍蝇”在人人喊打中显形。

  应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笼子。面对“苍蝇”式反腐,一方面要常态化监督治理,反腐永远在路上,不能停下脚步,要广撒网、出重拳,让贪腐不敢滋生;另一方面要完善制度管理,织密制度笼子,把权力关进笼子,不论官大官小,权大权小,都应运行在制度的轨道之内,只要是违纪违规,不论是小贪还是大贪都应严肃查处。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与“老虎”的危害相比,“苍蝇”带来的社会危害更直接,更能让百姓感受到痛感。百姓也正是从各种基层小官的表现来评价执政水平、执政能力以及党风政风的高下与好坏,因此面对“苍蝇”式腐败要打更要治,避免“苍蝇”隐藏在被权力监督遗忘的角落,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风气。(王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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