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一地凤爪,何谈文明建设?
近来,一段在网络上热传的视频显示,一女子在上海地铁车厢内吃泡椒凤爪,还将骨头残渣扔在地上,并“舌战”指责其行为的乘客。紧接着,该女子又被发现在地铁车厢内吃麻辣烫,继续上演地铁版的“舌尖上的中国”。更令人无法忍受的是,顶着众多网友的口诛笔伐,“凤爪女”仍坚称“我没有影响他人”“不道歉”,甚至还有公司欲请其为凤爪作“代言人”。
2016年伊始,高速路上往车窗外随手扔瓜子壳的“瓜子哥”、大喊“我就是没道德”的“咆哮女”、在路灯上涂鸦求婚的某高校男生、飞踹路口摆摊老人的黑衣男子……一系列的“新晋”热点新闻,不约而同拷问着整个社会的公共文明底线。而一些对此类行为回应的声音则更令公众感到寒冷:制止这些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强行制止”,等等。以至有网民感叹:节操像凤爪残渣一样碎了一地。
尤甚应该让我们反思的是,伴随这种不文明现象,舆论应该如何发声?“观众”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该怎样“求关注”?如果一切都沦入审丑式的狂欢之中,精神文明建设从何谈起?
不犯法并不意味着“合理”和“应该”。维系社会文明,法律之外,还有道德;规则之外,还有礼仪。《论语》说:“不学礼,无以立”。管子也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这些先贤都强调了社会道德自律的意义,对今天精神文明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公共空间日益扩展,道德自律、社会自治对于维系社会秩序的意义越来越重要,形成“承认他者”的公共文化变得越来越迫切。真正意义上的小康社会,既要国家“仓廪实”,也要全社会“知礼节”,更要每个人“知荣辱”。
建设公共文明,需要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对不文明行为的“文化逼视”效应。当这些“凤爪女”们的不文明行为和这些凡人善举的“正能量”都被代入公众视野,当公众对于这些好的和坏的行动不再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关注就可能转化为一种约束的力量,并慢慢上升为一种行为自觉,一种生活方式。
涓滴成河,久久为功。被称为“21世纪社会学家”的德国学者诺贝特·埃利亚斯在其经典著作《文明的进步》中提出:文明是一种结构,也是一个过程。树人需百年,社会的成长也需要我们寄予等待的时间和宽容的空间,只有当“拉风”的公放音乐不再响彻公共场所;当音乐厅、电影院的某个角落不再传来手机铃声;当每一袋垃圾都被入箱投放,每一宠物都被妥善看管;当“凤爪女”们不再“理直气壮”,我们才可以响亮地说,我们做到了。(作者:俞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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