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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突发事件后,官微要避做传谣“大V”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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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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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事件后,官微要避做传谣“大V”

  ■ 社论

  有关方面从官微运营机制与信息发布程序上“亡羊补牢”,真正令官微专业度与公信力成为“官方”形象的加持而不是损耗。

  19日晚8点40分许,京港澳高速岳阳路段发生油罐车爆炸事故,据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官方消息,截至20日凌晨3时,已确认事故导致5人死亡20人受伤。但事发后,有网友发微博称“死78人伤66人”,湖南嘉禾县交警大队官微也曾发布该数据。该数据此后被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官微辟谣。这也造成传谣、辟谣消息来回刷屏。

  一个更新频率并不高、只有几百名粉丝的地方交警官微,却意外在一起突发事件后以一种“负面”的角色“抢得头条”,耐人寻味。

  尽管事发路段是湖南境内的汨罗、平江地段,可同属一省的嘉禾县交警官微主动介入信息发布,又是“交警官微”,在没细看新闻者看来,难免会被认为是权威消息。这也给该事件引发的巨大舆论涟漪“助势”。

  “78死66伤”这一数字,最初确实是源于“网友曝”。不管“信息源”是有意编造还是无意“传谣”,作为政府系统官微,在对这些来源不明、未加核实的信息予以推送时都要慎之又慎。毕竟,如果说事发之初,在权威信息发布前网友信息模糊或情有可原,有公信力兜底的“交警官微”,显然不能为了追求发布的速度,而将新闻信息的真实性原则让位于效率。若不加分辨与核实就轻率发布“网传”的消息,只会强化某种谣言的杀伤力。这有违“去伪存真”的本职,反而会加剧“以伪乱真”。

  就此看,涉事官微运营者新闻素养显然有些欠奉。而从其官方回应中,还能看到:微博发布出于“小编”个人偏好的背后,是其官微管理打上了明显的个人烙印,这与官微的“公器”身份显然不符;消息真实性未经核实就发布,也说明其信息管理在专业上和程序上都严重欠缺。

  而与嘉禾交警官微对应的是,事发地相关官微发布信息相对滞后。这无疑指向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很多行政部门的官微离传播官方信息的现代化信息工具属性还很远,也未成为与公众互动的机制符号。

  以县级交警大队官微为例,受限于行政级别待遇和财政拨款机制,其官微运营资金投入未必就充足。但即便如此,政府官微政务发布水平也不能完全受制于管理员个人水平;在政府民众互动也被“互联网+”改变的当下,政府要树立官微概念,对官微之类工具信息发布应具备“发言人素养”。

  尤其是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政府官微更要懂得在及时发言和“发对言”之间稳妥拿捏。如高速爆炸事件发生后,地方官微要第一时间吭声,但又不能光迷恋“发布速度”,还要注意信息真实,这也需要对伤亡人数等各种细节的斟酌查证。

  说到底,突发事件面前,政府官微永远要做“在线”的大V,但要避做传谣“大V”。拿这起误传消息事件而言,有关方面在追究直接经手人“小编”的责任外,更要从官微运营机制与信息发布程序上“亡羊补牢”,真正令官微专业度与公信力成为“官方”形象的加持而不是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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