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的地盘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直播平台应严格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及约谈十条、账号十条、微信十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社会责任的承担,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报道,极低的行业门槛和足不出户就可赚大钱的巨大诱惑,使得网络主播队伍迅速膨胀,陷入野蛮增长的怪圈。有的网络主播为了走红,应粉丝要求,不该脱的也脱,不该露的也露,不该做的也做,不该说的也说。有些主播为“上位”更是各种底线全无,目的是让“金主”得到所谓的刺激和快感。原本干净的直播间被搞得乌烟瘴气。
作为互联网爆发式发展的时代产物,风起云涌的网络直播降低了走红的门槛,让众多草根有了一夜成名的可能——一个麦克风、一个摄像头成了网络空间里的掘金工具。据媒体报道,在斗鱼、歪歪、一起秀等网络直播平台上,年收入上百万元的人气主播满把抓,有的最高年收入甚至超过1000万元。
然而,“月入六位数”“打赏”……万花筒般的网络直播,让主播们名利双收的同时,一些主播为了“出位”而不择手段,成为惹是生非的“低俗麦克风”。
一名网络直播平台的工作人员透露,网络主播的收入主要靠网友“打赏”。只要肯脱、肯露,满足“金主”的要求,“打赏”就会高。在主播的粉丝中,“土豪”比比皆是,他们可以为心仪的主播一掷千金,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主播为了让粉丝开心,收获更多的“打赏”,自然各显神通,尽情尽兴地表演,使得网络主播空间成了低级、庸俗和下流之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是没有道德的地方。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低俗化对弘扬正气、提升正能量、引导正确舆论观都有很大挑战。从法律上讲,要注重底线性规定和追责机制。底线性就是要求直播者的行为要符合法律底线和社会公序良俗底线。追责就是要求网站对直播者身份进行有效核查,落实网络实名制”。因此,网络直播平台应严格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及约谈十条、账号十条、微信十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社会责任的承担,否则必将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朱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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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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