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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丰:"房县长"事件追踪 官方回应引质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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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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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网友开始发布贴文曝光海丰县分官国土和房产事业的副县长余振光拥有三十余套房产,续而引发网友和媒体的关注,有媒体记者实地调查后发现当地确实在房产管理方面存在混乱现象,网曝房县长的房产部分与其无关,部分是其亲戚的房产;而“房县长”居住的当地纪委称系郑某所“借”!

  “房县长”亲戚建楼盘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无力

 

  本网调查发现这些楼房都存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楼间距特别小,几乎可以称为“握手楼”,全是没有规划设计,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发生火灾险情,消防车根本无法进来,住在里面的居民的安全如何保障?”本网在海丰还发现,像余某伦这样已建或在建的楼盘非常多,大多处于城中村内。多数是在余振光分管时期所建。曝光至今,余某伦所建楼盘还有新建及销售。



  “借”住房人去楼空房主系工商部门官员

 

  据当地纪律的回应:海城镇二环路怡景苑5栋4号住宅是产权人郑某于2004年以22万元所购,2008年借与余振光居住至今。而郑某的身份并未向媒体通报,本网在怡景苑调查发现,至从被媒体曝光后,余振光“借”住的别墅以人去楼空至今无人居住,郑某系该县工商部门一官员。为什么下级官员“借”房给上级领导住,因当事人未回应,所以其中原由不得而知!

 

  调查走形式被调查人称:反映问题无记录不一致

 

  采访中,一位愿意接授采访的政府某部工作人员告诉本网,2013年媒体曝光后,当地相关部门并未向他们核查相关情况,而是草率的作出了“网曝情况不实”的调查结论,然后,据调查初步结论两年多后,一些调查人员找到他了解情况,然后更为奇怪的是,工作人员记录的并非他反映的问题;担心你自己人身安全之余还称,媒体曝光两年多了,现在才来调查,就算有证据,也被余县处理掉了!

 

  为了解更多细节,本网通过县委宣传部希望能协调采访余副县长,工作人员收下本网的采访提纲后表示向领导汇报;能不能采访得看领导的时间,截至记者发稿时,余县长未接受本网采访。(徐彬云)

 

  对于此事进展,本网将持续深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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