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白乃庙西区煤田工人被欠薪不应成为三方角力
一到春节前,人们都会念叨一句话,“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但是在没钱的人群中有一种现象不是真的没钱,而是他没领到自己该拿到的钱,也就是被欠薪了,这样的事情往往发生在农民工身上。岁末年初,既是农民工返乡的高峰,也往往是农民工被欠薪的高峰,媒体和社会对这种现象起码关注有十几年了,按理说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关注,都有了法律的保护,这种事就应当变得更少吧?但是欠薪的事屡屡发生,苦了想回家过年的农民工兄弟。这事能解决吗?各地展开的“清欠风暴”能落到实处吗?
近日,有媒体报道:内蒙古白乃庙西区煤田民工施工遭欠薪 权益谁维护。有农民工反映,他们于2012年11月通过内蒙古四子王旗乾磊矿业公司李会坤介绍,到内蒙古四子王旗皖维矿业公司白乃庙露天煤矿做土石方剥离工程,与皖维集团下属四子王旗乾磊矿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剥离一立方土石方工钱报酬为9.5元钱,共投入工程机械500多部,工人1000多名,施工近三年,挖掘700多万立方土石方,按2012年合同价折合人民币6500万元左右,现已拖欠4500万元劳务费,至今尚未结清。
据了解,白乃庙露天煤矿,并无煤矿开采许可证,然而政府相关部门在知情的情况下,让皖维矿业进行开采,并层层转包,造成数农民工工资无人承担,并对草原生态环境进行破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就此事,乌兰察布市政府副市长王国相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王国相市长:“就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虽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形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但政府应该协调处理解决,市委市政府一直没放开不管,协调解决这个事,把涉及企业都叫过来,然后把详细情况了解清楚,根据拖欠形成的数额,眼下能够解决的资金情况,订了归还办法,先解决600万,剩余部分,由皖维集团参股形式解决,也让四子王旗人民政府就此事磋商,目前正在筹措解决中。”关于无开采手续的问题,王市长表示“一下子说不清,最近分工调整,不分管这块了”。
然而,专题会议过去近五个月,农民工只收到了乾磊矿业公司支付的300万元劳务费,而皖维集团的300万元尚未支付。
皖维集团董事长吴福胜之前也表示,并不认可市政府的专题会议,也强调国企不会欠薪,称被乾磊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会坤所“蒙骗”,称李会坤“空手套”,据民工反映,皖维集团作为业主,现在煤矿已经开挖了一千多万立方土石方,花费资金一个多亿,而皖维集团“一分钱”都没投,这是谁在玩“空手套”?关于没有采矿证问题,吴总表示是知情的,并说政府答应一边开采,一边办手续。记者几次跟李会坤沟通,都是被对方说有事情,晚点回电话,可是至截稿前,仍无李会坤任何音讯。
尽管政府、皖维集团、乾磊矿业三方对于欠款问题认定不一,但被拖欠的工资,不应该成为三方角力的砝码。在无开采证的情况下,政府职能部门为何让皖维矿业开采了三年之久?有无采矿手续暂且不说,且由相关部门来处理此事,但欠薪问题,数额之大,长达这么久,都是在互相推诿,而皖维集团作为国企,既然是业主,不管乾磊矿业怎么“空手套”,政府“优惠条件”如何,首先还请考虑一下弱势群体的权益,其次才是个人利益或集团利益,毕竟农民工所劳作的成果,最终进的是皖维的“口袋”,市委市政府应该有责任和义务来维护农民工权益,生产施工过程中,首先要保障农民工工资,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确实有这个问题,不能老强调“尽快解决”,还希望在“解决”两个字前加个“期限”。 (记者 张家铭)
http://www.zgswcn.com/2015/1201/6735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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