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围墙”背后的致命含糊
“夺命围墙”年检居然“基本合格”,可以看出,安全监管的制度并非空白,但往往是粗糙的;安全检查并非没有,但经常是走过场的。
据媒体报道,12月8日,安徽省淮北民办中学同仁中学,发生墙体倒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五个无辜的生命,被突然倒塌的墙掩埋,这样的死亡何其残酷荒诞。
一个学校竟连基本的学生安全都无法保障,学校的负责人难辞其咎。一个教育者对校园安全隐患长期视而不见,无疑缺乏基本的责任意识。舆论批判的另一个焦点,是淮北市教育局在今年一月,还曾发布民办学校年检通报,该校是“基本合格”。一个“基本合格”的校园,为何这么快就发生惨剧?
当看到安徽省教育厅发布的年检通知,我们才发现所谓“基本合格”,是个含混无比的结论。看起来像是“合格”了,却又不同于“年检优秀”和“年检合格”,而是和“年检不合格”靠得更近,需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整改,整改完了还要再次评定。但要说是不“合格”,似乎又不影响学校的招生等正常运作。
那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之间到底有怎样的界限?通知里的标准,是视“情节轻微”还是“情节严重”,那么具体怎样叫轻微,如何又叫严重呢?比如通知里列出的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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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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