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组合拳"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将打出建立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制度等“组合拳”,通过建立和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乡村医生是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力量,但长期以来收入偏低,制约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为此,山东省将建立村卫生室定额绩效补助制度,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符合规划要求的村卫生室予以定额绩效补助,补助额度与其承担任务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通过建立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原则,山东省村卫生室人均服务经费标准达到17元。绩效考核合格后,乡村医生每服务1000人每年平均可获得17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
山东省还建立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制度,村卫生室在诊疗活动中按照6元/人次收取一般诊疗费,个人支付不得超过1元/次,其余通过居民医保报销。这样可以既不增加老百姓就医负担,又保障乡村医生的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同时,山东省还建立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制度。自今年起,年满60周岁且离开工作岗位的老年乡村医生将获得生活补贴,以妥善解决生活困难问题。(记者 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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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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